問:上海市2015年選調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符合哪些條件可以參加本次選調?
答:選調對象為有志于從事黨政管理,事業心和責任感強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應屆畢業生。同時必須具備下述條件之一:
(1)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2)在校期間,擔任團委和團支部書記、副書記,校院系學生會主席、副主席、部長、副部長,班長、副班長,以及校院社團負責人一年以上;
(3)在校期間,獲得優秀或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畢業生,優秀團干部或優秀團員等榮譽稱號;
(4)在校期間,獲得國家獎學金,省部級獎學金,校級二等以上獎學金。
本科生一般不超過24周歲(199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一般不超過27周歲(1987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過30周歲(1984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定向培養生、委托培養生,以及網絡學院、成人教育學院和獨立學院畢業生不列入選調范圍。
凡在校期間受過處分,或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情形的,不得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