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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拓寬選人視野,選拔優秀人才,經研究,擬在廣東省范圍內公開選拔佛山市高明區新市醫院副院長1名。現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等文件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拔對象的基本條件和資格
報考人員除符合《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醫學類專業大專或以上學歷,且具有中級或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2、熟悉醫療衛生業務知識,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3、近5年受聘于醫療衛生單位(含民營)并擔任科主任或以上職務滿1年或以上(含相當職務);
4、男性要求45周歲以下,女性要求40周歲以下。
計算年齡、工作經歷、任職的計算日期為本次招聘報名的第一日(即2015年3月23日)。
二、選拔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選拔實行公開選聘,經筆試、面試、試用、考察、體檢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3月23日至4月17日。
2、報名方式:有意向者請在報名時間內通過現場、信函(時間以郵戳為準)或傳真方式報名。
3、報名地點:佛山市高明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一區組織人事科(高明區荷城街道滄江路403號)。報名聯系電話、傳真:0757-88880061。
4、報名所需材料(只接收A4紙質材料):報名登記表、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學位證、有關資格證書、執業證書、近期正面免冠小1寸照片4張、工作經歷證明及任職文件。
(二)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截止后,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條件者確定為筆試人選,并發給準考證。經資格初審合格參加筆試的人數與選拔職位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1。如報名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則由區新市醫院副院長公開選拔領導小組研究決定該職位的選聘是否繼續進行。
(三)筆試
考試的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采用閉卷方式。筆試內容包括精神衛生管理和醫院管理知識兩部分,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依照筆試成績由高至低,按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四)資格復審
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需現場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學位證、有關資格證書、執業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及任職文件等原件。復審地點:佛山市高明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一區組織人事科(高明區荷城街道滄江路403號)。
(五)面試
面試內容主要是測試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問題能力、組織協調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臨場應變能力和科學決策能力。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六)試用
按報考者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成績,并根據合成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職位選聘人數2倍的比例擇優確定試用對象,試用時間不少于一周。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數確定試用對象。
(七)體檢及考察
按報考者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40%、試用考評成績占20%的比例匯總成績,并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職位的選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體檢和考核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行。對體檢合格者進行德、能、勤、績等方面的考核和政審。體檢和考核不合格者,可在總成績合格的人員中依次替補。
(八)研究決定
公選領導小組根據考察情況結合人崗適宜度,提出擬任職人選建議,提交高明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黨組集體研究決定。
(九)任前公示
擬選拔聘任的人員名單在區委組織部(區編委辦)網站和高明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十)聘任
按有關規定程序辦理任職手續,由高明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正式發文聘任。每一個聘任期為4年,聘任第一年為試用期,試用期間履行所任職務的職責,享受相應待遇,試用期滿經考核工作勝任的,按有關規定辦理正式聘任手續,不勝任的予以解聘或降職安排適宜工作。
三、職級及待遇
選聘的人員一經聘任,即辦理佛山市高明區新市醫院(高明區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的入編手續,并按所聘崗位享受本單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解釋報考者如對本公告信息有疑問的,請致電:0757—88880061。
佛山市高明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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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佛山市高明區公開選拔新市醫院副院長報名登記表.doc》來源于高明區委組織部網,最近更新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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