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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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為深入實施招生“陽光工程”,確保我校2015年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以下簡稱“高職招考”)招生工作順利實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各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學校全稱、地址及辦學類型
第一條 學校全稱:三明學院 (國標代碼:11311)
第二條 學校地址:福建省三明市荊東路25號
第三條 辦學類型和學歷證書種類:三明學院是福建省屬公辦本科學校。符合我校畢業條件的學生,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我校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第二章 招生專業、學費標準及有關要求
第四條 2015年高職招考指導性招生計劃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匯總公布為準。
第五條 招生專業、層次及類別為:
1.面向高中生的招生專業及層次為:旅游管理與服務教育(本科)、商務英語(本科)資源環境科學(本科)、市場營銷(本科)。
2.面向中職生的招生專業、層次及類別為:產品設計(本科、美術類)、服裝與服飾設計(鞋類方向)(本科、美術類)、電子信息工程(本科、電子信息類)、土木工程(本科、土建類)。
第六條 各專業學費按照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和福建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若有調整,以政府批文為準)。其中:1.產品設計專業、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8400元/學年;2.土木工程專業:5200元/學年;3.旅游管理與服務教育專業、商務英語專業、資源環境科學專業、市場營銷專業:4800元/學年。
第七條 考生須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八條 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九條 各招生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三章 錄取原則
第十條 學校招生錄取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原則。
第十一條 在各類別專業志愿平行投檔時,按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面向高中生類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考生的語文、數學、英語等科目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面向中職生類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考生的專業基礎課、語文、數學、英語等科目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中職生類考生職業技能測試須合格。
第十二條 學校執行福建省教育廳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的錄取照顧政策。
第十三條 學校高職招考招生錄取工作嚴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5年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閩教考〔2015〕6號)精神執行。
第四章 監督措施和申訴辦法
第十四條 學校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咨詢服務、錄取結果、重大投訴舉報查處情況均對外公開。學校在監察審計處設立招生監察組,監督電話:0598-8399682,8397066。
第五章 其 它
第十五條 為確保生源質量,新生入學后,我校將對新生檔案材料進行復核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 學校具有較為健全的資助體系,設有國家助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獎學金、學費減免等多個項目。按照有關規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生源地或就學地國家助學貸款和國家助學金(250—400元/人/月)。同時,學校還實行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等幫扶政策。
第十七條 高職招考錄取的學生不能轉入學校其他專業學習。
第十八條 咨詢聯系方式、錄取結果公布及網址
招生咨詢電話:0598-8399860
通訊地址:三明市荊東路25號,三明學院招生與就業處,郵政編碼:365004
學校網址:http://www.fjsmu.cn
錄取結果將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錄取結果查詢網頁及三明學院招生網頁(http://218.5.241.11:8040)查詢。
第十九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由三明學院招生與就業處負責解釋。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凡與本章程相悖之處,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三 明 學 院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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