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請問青島職業技術學院錄取規則是怎樣的?
答:1.按照各省志愿設置和投檔比例錄取。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接受投檔,第一次填報志愿的投檔考生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征集志愿考生。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檔考生不足時,再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
2.各專業以專業計劃為基準,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考生,專業分配按照“分數級差”的原則,第1-2專業志愿的分數級差為3分,第2-3專業志愿的分數級差均為1分,其它專業志愿的分數級差為0分。在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被綜合考慮調錄到未滿額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被退檔。如果各省招生主管部門有其它錄取規則要求,我院按其要求執行。
3.原則上認可有關加分投檔或降分投檔的政策和規定,按加分后的成績參加錄取及專業安排。
4.學校在招生錄取和安排專業時,相同條件下優先考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較高和綜合素質評價較好的考生。
5.美術類專業根據進檔考生專業志愿,按全省統考專業成績由高分往低分錄取。
6.航空服務專業須參加我院專業測試并獲得合格證,錄取過程根據投檔情況按專業測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7.春季高考按專業類別由高分到低分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