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鞏固“兩基”成果,加強我縣教師隊伍建設,解決教師隊伍數量不足和代課教師后顧之憂,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考錄原則,2011年定向招聘代課教師37名。報名者需同時具備三個條件:一是2010年8月31日前在中小學代課,目前仍在縣內公辦中小學校代課的人員;二是持有中專及以上國家承認學歷(包括“三溝通”學歷);三是持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此次招聘收取的報名考試費,由代課教師所在學校承擔,預計11月10日前完成所有選聘工作。同時,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代課教師,凡教齡滿一年的加0.5分。實行一年試用期,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錄用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