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研究同意,我市決定組織開展2016年市直單位第一批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與計劃
本次市直單位公開遴選共19個職位28名計劃。具體詳見《2016年市直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計劃職位匯總表(第一批)》(附件1)
二、遴選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范圍
具體每個職位的報名范圍詳見附件1表中的“面向范圍”欄(各職位面向范圍均不含省駐張單位)。
(二)報考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公務員單位(含參管單位)遴選職位均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事業單位遴選職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3、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4、年齡要求:以各職位公布的為準,其中:年齡30周歲以下的,即198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年齡35周歲以下的,即198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年齡40周歲以下的,即197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年齡45周歲以下的,即197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5、現任正科級及以下職務層次(以公告之日所任職務、職級為準),相關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2016年4月30日;
6、身體健康;
7、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選工作程序
1、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不收取報名費。報名時間:2016年4月29日至2016年5月9日。
報名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有關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需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印章)、相關證明原件、撰寫文稿或發表文章復印件、3張近期同底免冠彩照及《2016年市直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兩份,到各遴選單位進行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每名報考者僅限報考一個職位。
具體報名地址及聯系電話詳見《各遴選職位報名地址及聯系電話一覽表》(附件3)。
2、筆試
各職位審查合格的報考人數與遴選計劃數的比例原則上需達到5:1筆試方能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或取消遴選計劃。崗位或專業要求特殊的職位,經市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同意,筆試最低開考比例可放寬到3:1,市法院法官助理、市檢察院檢察官助理職位筆試最低開考比例可放寬到2:1。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而被取消遴選職位計劃的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
筆試統一測試公共知識,總分100分。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擬定于2016年5月中下旬,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
筆試結束后,市紀委機關辦案人員職位的面試由市紀委單獨組織,按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與遴選計劃數5: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主要測試辦案技能操作,滿分100分,面試時間另行通知。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的40%和面試成績的60%合成考生綜合成績。
除市紀委機關辦案人員職位外,其余各職位按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與遴選計劃數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經市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可降低面試比例或核減遴選計劃。核減遴選計劃后,仍形不成有效競爭的職位,設立60分為筆試最低分數線,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不得進入面試程序。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有效競爭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同一面試考場形成有效競爭職位入圍體檢人員的最低面試分數。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面試時間另行通知。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的60%和面試成績的40%合成考生綜合成績。
所有職位按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筆試成績和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各遴選單位和張家界市委組織部網站進行公告。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4、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各職位按與遴選計劃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體檢和考察工作由各遴選單位負責實施。
體檢在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后,由體檢醫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
考察由遴選單位派出兩名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疾鞎r,應認真審查考察對象基本信息、“三齡兩歷一身份”、編制性質等情況,了解考察對象資格條件和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形成書面考察材料。
在體檢、考察環節出現職位空缺時,需要遞補的,按考生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且只替補一次。
5、公示與調動
對考察合格人員,由各遴選單位按程序上報審批,經組織人事部門研究同意調動的人員將在張家界市委組織部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無異議的,則正式確定為遴選對象,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中共張家界市委組織部
張家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