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中心校,縣直學校:
根據《省教育廳 省財政廳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貴州省2016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師發〔2016〕107號)和《省教育廳關于印發貴州省2016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辦法的通知》(黔教師發〔2016〕108號)精神,為做好我縣2016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以下簡稱“特崗計劃”)招聘工作,經商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同意,制定了《松桃苗族自治縣2016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辦法》(見附件),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松桃苗族自治縣2016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辦法
松桃苗族自治教育局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