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南岳大廟的消防和綜治工作,經南岳區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消防綜治隊員12名,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無犯罪記錄,三年內無違紀行為。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責任心強。
(三)高中及以上學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無殘疾,無紋身,無傳染性疾病。
(四)男性,年齡18歲至35周歲(具有一定相關工作經驗者年齡適當放寬),即1981年5月1日后出生,1998年5月1日前出生,視力良好,身高1.70米以上。
(五)消防退伍兵、復退軍人、軍警院校畢業和有運動特長的優先錄取。
二、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5月6日至5月13日(節假日不休)
2.報名地點:衡陽市南岳區文物局辦公室(衡陽市南岳區北支街2號,大廟派出所2樓)
3.報名要求:符合招聘條件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3張。消防退伍兵、復退軍人需提供相應證明以及其他相關能力方面的證明。
(二)招聘流程
1.面試。
2.體能測試。
3.政審。審查本人及直系親屬有無違法違紀行為。
4.體檢。統一組織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湖南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并按照排名依次替補。
5.聘用。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簽訂聘用合同。
三、工作要求
(一)重要節假日及黃道吉日需正常上班。
(二)消防綜治隊員必須參與值晚班。
四、待遇
月工資待遇(含試用期內)不低于2500元(含基礎工資、績效工資、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晚班補助另計;食宿自理;所有招聘人員實行聘用制,聘期根據工作需要確定;新聘人員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簽訂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予以清退。
五、本簡章由南岳區文物局負責解釋。
報名聯系人:肖志仁 于亞晴
聯系電話:0734—5662196
南岳區文物局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