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縣事業單位的人才隊伍建設,改善人才隊伍結構,規范進人渠道,根據人事部第6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云人[2005]9號)和紅河州人社局《紅河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意見》有關規定,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考錄原則,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略)
二、招聘的范圍和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應屆畢業生,學歷本科及其以上,且第一學歷必須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者,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詳見《建水縣2012年事業單位緊缺人才招聘崗位信息表》)。
三、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三)政治思想品德好,敬業精神強,專業知識扎實,身心健康,合作意識強。
(四)身體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現役軍人;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四、報名資格審查
(一)現場報名:應聘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原件(屬2012年應屆畢業生的,可先由學校出具相關證明,但在辦理聘用手續時必須提供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
(二)資格審查:工作人員對報考者所填寫的個人信息資料與招聘崗位的匹配性進行初審,報考者應對所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對隱瞞真實情況不符合報名資格的考生,取消其考試錄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承擔。
五、招聘的時間、地點、方式及程序
(一)教育系統招聘
1、招聘時間:2011年12月10日至2012年3月31日止??荚嚂r間待另行通知。
2、招聘地點:各重點院校。
3、招聘方式:由建水縣教育局和用人學校抽調人員組成招聘考核小組,在省內外重點院校進行招聘。
4、招聘程序:
(1)由招聘考核小組組織查看所有應聘人員相關證明、資料,經合議后,挑選出品學兼優的人員進行面試,面試時以考察其對教育事業熱愛的程度,思想情況,心理狀態,教育、教學思想,教科研能力,口頭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等。
(2)招聘考核小組根據面試情況,按招聘崗位數的1:3倍確定初選應聘人員。
(二)衛生系統招聘
1、招聘時間
招聘時間:自招聘信息發布之日起至2012年3月31日止。
2、招聘地點:省內外重點醫學院校
3、招聘方式
由建水縣衛生局和用人單位抽調人員組成招聘考核小組進行招聘。
4、招聘程序
(1)現場報名資格審查??忌毺峁┑闹饕C件:應聘人員本人身份證及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2012年應屆畢業生,可先由所在院校提供學歷、專業和畢業時間證明,但在辦理錄用手續時必須提供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
(2)現場考核。由招聘考核小組組織查看所有應聘人員相關證明、資料,經合議后,確定考核人員??己瞬扇±碚摽荚嚭兔嬖囅嘟Y合的方式進行考核。理論考試內容包括醫學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可視情況采取紙筆作答方式進行);面試內容包括邏輯思維能力、應急反應能力、分析判斷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求職動機與擬聘職位匹配性、儀容儀表等。理論考試占總成績的40%,面試占總成績的60%。
(三)國土系統招聘
1、招聘時間:自招聘信息發布之日起至2012年3月31止。
2、招聘地點:省內外重點院校。
3、招聘方式:由建水縣國土資源局和用人單位抽調人員組成招聘考核小組,在省內外重點院校進行招聘。
4、招聘程序:(1)由招聘考核小組組織查看所有應聘人員相關證明、資料,經合議后,挑選出品學兼優的人員進行面試,面試內容包括心理狀態、邏輯思維能力、應急反應能力、分析判斷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求職動機與擬聘職位匹配性、儀容儀表等。(2)招聘考核小組根據面試情況,按招聘崗位數的1:3倍確定初選應聘人員。
(四)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招聘
1、招聘時間:自招聘信息發布之日起至2012年3月31止。
2、招聘地點:省內外重點院校。
3、招聘方式:由建水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和用人單位抽調人員組成招聘考核小組進行招聘。
4、招聘程序:1、由招聘考核小組組織查看所有應聘人員相關證明、資料,經合議后,挑選出品學兼優的人員進行面試,面試內容包括心理狀態、邏輯思維能力、應急反應能力、分析判斷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求職動機與擬聘職位匹配性、儀容儀表等。2、招聘考核小組根據面試情況,按招聘崗位數的1:3倍確定初選應聘人員。
六、確定擬聘人員
總成績為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各系統按考生各項考試成績所占權重累加后。根據總成績從合格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擬聘人員,簽訂就業協議。
七、成績公示
經考試考核后,考生的總成績統一在紅河人才網上進行公示。
八、聘用和管理辦法
(一)擬聘人員名單確定后,由縣人社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的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由考生自理。考核(政審)工作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二)對體檢、考核(政審)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滿,未接到不良反映的,報紅河州人社局辦理錄用審批手續。
(三)聘用后按紅政發(2005)40號文件進行管理,并按建政辦發﹝2006﹞89號文件規定實行人事代理。
(四)新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聘用后,不按時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凡人社部門、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以公告、電話、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進行體檢及其它事項時,不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者均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九、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方案由建水縣人社局解釋,由建水縣教育局、建水縣衛生局、建水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水縣國土資源局負責組織實施。
建水縣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聯系電話:0873-7662405。
建水縣教育局人事股聯系電話:0873-7613937;
0873-7626807。
建水縣衛生局人事股聯系電話:0873-7652796。
建水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系電話:0873-7618621
建水縣國土資源局聯系電話:0873-7612528
建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