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細分類賬的登記依據是記賬憑證、原始憑證和原始憑證匯總表。
總賬是根據記賬憑證匯總表來登記,明細賬是依據記賬憑證來登記,只是逐張登記還是匯總登記的區別而已,而總賬是根據明細賬匯總發生額來登記。總賬和明細賬的登記依據都是記賬憑證,但是,明細賬是逐張逐筆登記,而總賬的登記,如果業務少,即可以逐筆登記也可以根據記賬憑證匯總表匯總的發生額登記。
例:本月發生3筆銀行存款業務:
2日提取備用金20000元
5日收到支票存入50000元
10日繳上月稅15000元。
登記銀行存款明細:
日期 借方 貸方
2日 20000
5日 50000
10日 15000
合計 50000 35000
登記銀行存款總賬:
1. 一般情況下根據匯總表登記1筆就OK(假如本月就只有這3筆業務,那么登記總賬日期就是月底31日)
日期 借方 貸方
31日 50000 35000 (依據的是3筆業務發生額匯總合計)
2. 也可以逐筆登記,那就和明細登記一樣了。一般的都根據記賬憑證匯總表來登記。業務多的企業可能10天或者半月匯總一次登記一次,業務少的單位可以月底匯總一次就夠了。不建議總賬也逐筆登記,麻煩且沒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