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省級財政對特招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學期間費用給予補償性補助,標準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補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補助5年。補償性經費在服務期內分年度撥付,每年年初撥付上年度特招生的補償經費。
(二)對于服務期間未入編人員,納入單位正式人員崗位管理,實行同工同酬。
(三)特招到鄉鎮衛生院的醫學本科畢業生職稱晉升時,在鄉鎮衛生院的工作時間累計計算,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晉升職稱的優惠政策;晉升高級職稱時,外語和論文不作硬性規定。
(四)其他待遇詳見《關于印發基層衛生人才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豫衛發〔2015〕2號)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