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身心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
4. 年齡、學歷、專業及其他條件見附表;
5. 凡有執業資格要求的崗位須具有相應的執業資格證。其中:報考醫療及相關崗位2015年、2016年畢業的考生除外;報考護理崗位2016年畢業的考生如果2016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護士執業資格證則取消聘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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