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面試對象的確定:按照招聘計劃數與入圍人數1:2的比例,根據同一職位筆試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
⑵面試內容: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主要考核應聘者的業務技能和綜合素質。
⑶因入圍面試的應聘人員主動放棄面試,而造成所報考職位擬面試對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在報考該職位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⑷因入圍對象缺考導致未形成競爭職位的參考人員,其面試成績均須達到同類職位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數以上,方可列為擬入圍體檢對象。面試的職位分四類:①臨床類包括內科、外科、兒科、手外科、婦產科、麻醉科、肛腸科、精神科、腫瘤科;②醫技類包括檢驗、B超、放射、影像、藥學、中藥學;③護理類;④其他類包括康復治療技術、疼痛科、針灸康復科、內科(中醫)、中醫科、骨傷科、口腔、公衛醫師、食品檢驗、文秘、會計、計生工作人員。
⑸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