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治合格、無違紀違法行為和不良社會影響;
2、具有良好的品行,工作上服從組織安排;
3、適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及其他條件;
4、學歷、年齡及資格要求詳見《2016年南縣衛計系統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職位表》(附件1)。出生年月以有效身份證為準,從公告發布之日起計算;
5、尚在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內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違反計劃生育的人員不得報考;
6、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考試舞弊、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未滿五年的人員不得報考;
7、南縣衛計系統正式在編人員不得報考。近三年在南縣衛計系統招考中被公示擬聘而自動放棄,以及正式聘用后未滿五年服務年限離職的人員不得報考;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均不得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