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網絡報名人員須在試講前1天提供所有證書、材料原件,以便資格初審。
(1)考試方式:采取面試、試講相結合的考試方式。
面試: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參加面試,時間10-15分鐘,滿分100分,主要對專業背景、專業技術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溝通能力等進行現場測試。面試主要環節:1)自我介紹5分鐘;2)現場提問5-10分鐘。招聘小組對應聘者的面試成績進行排名,面試成績不低于80分者進入試講環節。
試講:試講時間15-20分鐘。試講范圍為應聘崗位(專業)的專業知識,主要考察應聘者語言表達、溝通能力、教學內容處理、教學基本功、教學方法、專業知識等內容,成績滿分為100分。
(2)面試最低開考比例: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但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市人社局批準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3)試講、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4)成績合成:
綜合總成績=面試成績×40%+試講成績×60%
試講、面試、綜合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總成績低于75分者將不予入圍體檢。綜合總成績相同的,以試講成績高的排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