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加面試的人選,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根據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人數1:2的比例確定。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總筆試成績(排序方法同上)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人選。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測試要素包括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與協調能力、應變與情緒自控能力、人際交往的意識與技巧、語言表達能力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成績為100分,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在韶山高新區官網上公布。
3、參加面試時,參考人員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證。兩證缺一者不得參加面試。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綜合總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