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17年招聘教育人才要求
(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及湖南師范大學、南京師范大學、華南師范大學2017屆優秀師范類本科畢業生(前三年綜合測評成績處于同校同專業的前40%);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及湖南師范大學、南京師范大學、華南師范大學2017屆碩士研究生(本科為全日制師范類大學畢業);除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外,特殊教育專業教師還可到重慶師范大學、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還可到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招聘。
(二)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熱愛人民教育事業,事業心強,身體健康。
(三)履行教師職責,遵守師德規范和要求,為人師表。
(四)具備相應崗位的職業資格,符合具體崗位資格要求。
(五)年齡在30歲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六)考試合格后愿意簽約。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