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習水職業教育發展的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教師。為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實際,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公開考核招聘教師名額
招考聘用教師30名。具體職位設置情況見附表。
二、公開考試考核招聘的對象、條件
(一)對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及以上學歷的機電一體化、機械專業、普通鉗工、維修電工(電力拖動)、礦山機電、通風安全、煤礦地質與測量、發酵等專業的應往屆畢業生。
2、與招考職位專業一致的中級職稱以上中學教師和技術人員。
(二)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3、五官端正,身體健康,身體條件符合崗位所需求。
4、專業要求:所學專業須與所報職位的專業一致。
5、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1994年2月1日至1977年1月31日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參加此次應聘:
(1)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含碩士以上研究生);
(2)習水縣行政事業單位在職的正式人員(含09、10、11年特崗教師);
(3)受立案調查偵查尚未結案的;
(4)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5)被開除公職未滿5年的人員;
(6)不能按照招聘程序及時提供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和畢業生學籍檔案的;
(7)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條件的人員;
(8)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公開考試考核招聘的原則
1、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2、任人唯賢,德才兼備;
四、公開考試考核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2年4月12日—4月 16 日
(聯系電話:0852-2520544,13985265501)。
2、報名地點:習水縣職業教育培訓中心。
3、報名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1)應屆畢業生提供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往屆畢業生提供畢業證;
(2)職稱資格證或技術員證;
(3)有效身份證、應屆生學生證原件及其復印件一份;
(4)本人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5張。
(二)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由學校招聘領導小組根據報名情況,組織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后公示準考人員名單。報名后由于自身原因未參加面試者,其各項成績均按“0”分計算。
(三)考試考核
由學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進行考試考核。考試考核主要采取查閱檔案或資料以及面試等方式進行。
1、考核內容
(1)思想政治素質:遵守憲法和法律,在原單位或畢業院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等情況。應屆畢業生主要以查閱學籍檔案為主;其他人員主要以了解其所在單位的表現情況,必要時招聘單位可以對其進行考察。
(2)專業知識水平及工作實績:專業理論水平、實際工作能力、專業工作經歷(含繼續教育情況)、專業技術工作取得的業績(成果及論文)、履職盡責等情況;無實際工作經歷的畢業生側重考核在校學習成績、實習鑒定等。
(3)邏輯思維及組織分析能力:主要考核在面試、試講、現場答辯以及技能操作過程中所表現出的邏輯思維能力、組織能力、運籌能力以及解決具體問題的分析能力。
(4)其他資格條件:進一步了解應聘人員適應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2、考試考核方式
考試考核采取面試或現場答辯的方式進行。面試或現場答辯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和專家進行量化評分,評分標準按百分制記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值為最后得分。
應聘人員應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間內將本人學籍檔案轉到習水縣職業教育培訓中心。
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匯總后對應聘同一職位的人員進行排序,招聘單位按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1:1的比例依次確定體檢人員。考核總成績相同者,學歷高者優先進入體檢。
五、體檢
資格復審合格的擬聘人員作為體檢對象,組織體檢人員到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在醫院確認體檢結論的5個工作日內,將體檢不合格的項目告知體檢不合格人員。初次確認不合格的,如本人提出申請可復查一次。復查仍不合格的,在該職位面試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體檢者,取消體檢資格,在該職位面試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六、考核(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核(政審)對象,由學校對考核(政審)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同時復查其報考資格;應屆畢業生在8月1日前提供畢業證。
在考核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學校招聘領導小組審定,取消考生的錄聘資格,在該職位面試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行體檢、考核: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前科和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3、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報考資格的;
4、報考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5、經學校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況。
七、聘用審批
經考核(政審)合格的,公示7個工作日。對擬聘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經學校招聘領導小組確定,按程序報批完善聘用手續。
擬聘人員在通知15日內不按時到崗的,作自動棄權。
八、招聘人員待遇
1、按國家規定與當地在職教師享受同等待遇。
2、具有碩士學位的畢業生發給一次性安家費3萬元,且簽約學校為聘用人員解決三年的住房。
九、紀律
招考聘用工作接受社會監督。凡違反招聘紀律或有關規定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報名時考生要認真填寫報考信息,并保證所填信息的真實有效,如填寫的報名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取消聘用資格。
舉報電話:0852-2520216
十、未盡事宜由學校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十一、本方案由學校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一:《習水縣職業教育培訓中心2012年招聘教師職位情況表》
習水縣職業教育培訓中心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學科人數 | 機電一體化 | 機械加工 | 普通鉗工 | 維修電工(電力拖動) | 礦山機電 | 通風安全 | 煤礦地質與測量 | 發酵 | 小計 |
5 | 5 | 3 | 8 | 4 | 3 | 2 | 2 | 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