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內容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滿分100分)×50%+面試(滿分100分)×50%。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1.筆試。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考試采用百分制。筆試結束后,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擬面試對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則一并列為擬面試對象。
2.面試。主要測試適應崗位要求的綜合素質。考試采用百分制,形式采用結構化面試,合格分為60分。成績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對象。
3.考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確定入圍體檢對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4.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