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繁昌縣委群眾與社會工作部(縣信訪局)(以下簡稱縣委群社部)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現將招聘工作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計劃
繁昌縣委群社部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1名。
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條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勤奮好學,身體健康,熱愛本職工作,具有敬業精神;
3. 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含2018年應屆畢業生),文秘專業,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報名崗位要求的專業及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分為報名、考試、體檢、政審、公示和聘用等程序。
(一)報名
1.報考人員須提供學歷證書(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所在學校證明)、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4張,并根據《繁昌縣委群社部公開招聘計劃及崗位要求表》(見附件1)如實填寫《繁昌縣委群社部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要求正反打印)。
2.報名時間:2018年3月19日至3月21日(工作日),逾期不再補報。
3.報名地點:繁昌縣委群社部綜合辦公室(繁昌縣華陽中路8號)。考生于2018年3月23日上午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4.資格審查。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報名須真實、準確、有效地提供報考信息,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報名確認截止后,應聘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應不低于2:1。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的方式:滿分120分。考試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公共基礎知識》考試的主要內容:政治、經濟、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國情省情縣情等常識,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寫作。
筆試時間為2018年3月24日上午8:30——11:00,地點詳見考生《準考證》。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考試成績最低分數控制線為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