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18年黃山區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等規定,現就2018年黃山區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2018年黃山區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4名,招聘計劃(崗位)等信息于4月20日起同時在黃山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hsq.gov.cn/)、黃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rsj.huangshan.gov.cn/)及相關媒體上統一發布。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其中部分崗位學歷放寬至大專及以上),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年齡條件”中“30周歲以下”為“1987年5月2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報考條件”中的工作經歷要求,按足年計算,截止時間為2018年7月31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新錄用公務員尚在試用期內的,以及在機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5年)的人員;
(七)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七、面試
面試由黃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部門統一組織實施。面試方式擬采取結構化面試、試講、答辯、技能操作、專業加試等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一)面試人員確定。根據招聘崗位數,在同崗位中依筆試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通過資格復審后,按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數3:1的比例確定。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員。
(二)有關事項。面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數的,面試成績須達到65分以上(含65分),方可進入體檢與考察程序。
面試方式及其他相關信息于統一筆試結束后,另行在黃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黃山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請考生及時查看。并在規定時間參加面試(面試時間與地點見面試通知書)。因考生個人原因延誤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八、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統考筆試合成成績占55%與面試成績占45%合成確定后在黃山區人民政府網上公布。黃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招聘計劃數和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如考生最終成績相同的,按面試、《公共基礎知識》成績高低排序,如仍相同的則采取加試方式進行)。
九、考察體檢
體檢由黃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主管部門負責統一組織實施。考察由主管部門及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形成考察材料。體檢工作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 、《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組織實施,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對考察、體檢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面試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十、公示
對考察、體檢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黃山區人民政府網公示7天。
十一、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將擬聘人員名單、《黃山區事業單位新聘用人員錄用審批表》(在編正式工作人員填寫《黃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調動報批表》),報送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有關聘用報批手續。
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資格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黃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事業單位有關招聘政策及統考考務、面試、考察、體檢等后續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陸黃山區人民政府網站查詢、查閱。
本次招聘統一組織的筆試,黃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政策咨詢電話:0559-8537121(區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考務咨詢電話:0559-2354480(市人事考試中心)
監督舉報電話:0559-8500252(區紀委第三派駐紀檢監察組)
報名資格審核咨詢電話:詳見招聘崗位表各單位咨詢電話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特此公告。
黃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4月20日
2026上岸·考公考編培訓報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