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市事業單位職員招聘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現對寶安區衛生局2012年5月和2012年7月選聘職員資格復審及考察合格的擬聘任人員14人(第三批)予以公示(具體名單見附件)。
公示時間為2012年9月18日至9月24日。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單位和個人可通過來訪、來電、來信等方式向寶安區人力資源局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反映情況和問題必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反映人必須提供真實姓名、聯系電話、家庭地址或工作單位,以示負責。寶安區人力資源局對反映人和反映情況將嚴格保密,對所反映的情況和問題,將認真進行調查核實,并視情況以適當方式向反映情況的單位或個人反饋。經調查發現有不予聘用情形的,取消擬聘人員的聘用資格。公示期滿,未發現有不予聘用情形的,寶安區人力資源局將正式受理擬聘人員材料。最終是否聘用,以寶安區人力資源局的審核結果為準。(寶安區人力資源局聯系地址:寶城22區新安3路65號區人力資源局大樓420室,郵編:518101,聯系電話:27665512,傳真:27665512,受理時間: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http://www.ges-training.com/n216073c1265.aspx30)
附件:深圳市寶安區衛生局2012年5月和2012年7月選聘職員擬聘人員公示名單(第三批)
深圳市寶安區人力資源局
二○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廣東省事業單位招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