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交通運輸廳關于2023年下半年所屬事業單位
公開招聘資格復審及后續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交通運輸廳所屬事業單位2023年下半年公開招聘筆試工作已全部結束。現將資格復審、面試及后續工作通知如下。
一、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未通過或未參加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取消面試資格,該崗位按規定比例遞補筆試成績排名后一位的應聘人員進入面試。遞補進行1批次,遞補后仍未達到2:1比例的,取消招聘崗位或裁減相應招聘人數。個別緊缺專業崗位報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后,可按實際通過資格復審人數進行面試。
(一)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2023年8月8日-9日,遞補考生資格復審工作應于8月10日前完成。
資格復審地點:
1.云南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局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區日新路387號
聯系電話:0871-65311619
2.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總隊(云南省綜合交通發展中心)
地址:昆明市五華區環城西路1號省交通運輸廳辦公區2號樓
聯系電話:0871-65309321
(二)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考生身份證原件。
2.準考證原件。
3.畢業證書原件(報考崗位要求取得學位的,需攜帶學位證書原件)。
4.報考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書原件或證明(職業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戶籍證明資料等)。
考生必須提供崗位要求的全部證明材料(原件和一套復印件),因所提供的材料問題導致復審不能通過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對復審材料如有疑問,請提前聯系招聘單位。
(三)資格復審要求
1.考生原則上必須本人到場參加資格復審。復審時提交所要求的材料原件,承諾其真實性,并簽訂《誠信承諾書》。特殊原因本人無法到場的考生,應提前與招聘單位聯系,協商確定具體資格復審方式。
2.資格審核人員嚴格按崗位條件審核考生所提供材料,確認材料的真實、準確并復印存檔,提出審核意見并登記結果。
3.對符合崗位條件的考生,予以通過,在其準考證原件上加蓋復審通過公章。不符合崗位條件的考生,不予通過,并當場說明理由。考生必須憑加蓋復審通過公章的準考證原件參加面試等后續環節,遺失不再補辦,也不得參加后續環節,請妥善保管。
4.復審未通過考生,可在8月10日前對審核材料進行補充。若補充材料證明考生符合崗位條件,則考生可以通過資格復審。逾期招聘單位不再接受考生提供的補充材料,該崗位正常進行遞補。
(四)紀律規定
1.考生須確保所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有效,云南省交通運輸廳對審核過程中違規人員將作如下處理:
招考公告中規定“不得報名”的人員參與報名、考試的,一經查實,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處以5年禁考。
對個人信息弄虛作假,或偽造、變造、使用假證明、假證書、假照片的,將采取以下措施:
(1)報考者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證明材料不實但未偽造、變造證明材料的,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此類證明材料包括所學的學科專業、畢業時間、學歷性質、政治面貌、性別等。
(2)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資料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處以5年禁考。
2.資格審核人員應嚴格按照崗位條件進行審核,不得以與崗位條件無關的理由給予考生不通過,對違反規定的,一經查出,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省交通運輸廳將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各項規定,確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面試及后續工作
面試、體檢等工作委托第三方專門機構開展。具體時間地點于近期在云南省交通運輸廳網站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
四、工作人員紀律
招聘單位工作人員應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工作人員和招聘單位,將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及其他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考生發現招聘工作人員有違反紀律的行為,可以撥打監督電話進行舉報。
監督電話:0871-65305693、65309129
附件: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來源:http://jtyst.yn.gov.cn/html/2023/zhengwugonggao_0804/1295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