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蒗縣教體系統2025年“本籍人員回引計劃”實施公告
為加強寧蒗縣教師隊伍建設,拓寬教師補充渠道,鼓勵和支持更多優秀教育人才返鄉工作,促進寧蒗縣教育體育事業高質量發展,經教體局黨組研究,特制定此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縣教體系統“本籍人員回引計劃”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教師回調工作。由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牽頭,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縣教體局、縣財政局主要負責同志任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體局。
二、計劃名額
本次“本籍人員回引計劃”采用公開考試方式,回引選調初中教師3名(語文1名、數學1名、物理1名),幼兒園教師2名(學前教育專業)。
三、實施范圍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寧蒗縣域外公辦學校在職在編在崗教師:
(一)本人、配偶或父母(含配偶父母)其中一方具有寧蒗縣戶籍;
(二)配偶為寧蒗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
四、報名條件
(一)申請“本籍人員回引計劃”的教師應具備以下條件:
1.寧蒗縣域外經過統一分配或公開招聘的在職在編在崗一線教師;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無違規違紀違法記錄;
4.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報考初中崗位的初始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幼兒園崗位的初始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及以上學歷。持有相應學段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初始學歷為全日制碩士生優先;
6.所學專業與報名學科一致,本次招考專業目錄參照教育主管部門下發的《本科專業目錄》(附件1);
7.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和師德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考核未定等次視為合格等次)。
8.現工作地服務期已滿,能正常辦理調動手續。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籍人員回引計劃”實施范圍:
1.近3年內年度考核有不合格(不稱職)或未定等次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3.涉嫌違規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或受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的;
4.人事檔案有涉嫌涂改造假或重要信息存疑的;
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五、實施程序
(一)組織報名
1.信息發布:本次招聘信息及相關事項,由寧蒗縣人民政府官網(寧蒗視窗)向社會公布,申請參加“本籍人員回引計劃”的教師及時查詢。
2.報名時間:2025年7月 16 日 — 17日
3.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方式,符合條件的教師在規定時間內向寧蒗縣教體局人事股提交報名材料。
報名材料包括:
(1)本人、配偶或父母(含配偶父母)具有寧蒗縣戶籍的,須提供本人、配偶或父母(含配偶父母)的身份證、戶口本;本人教師資格證、職稱證書、結婚證(已婚)、學歷證書、學歷在線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信息電子注冊備案表、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無犯罪記錄證明以及工作所在地紀檢監察部門出具無違紀違規證明。以上材料除提供原件外,另需提供復印件一套。
(2)本人填寫的《寧蒗縣2025年教體系統“本籍人員回引計劃”報名登記表》(附件2);配偶為寧蒗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的,還須提供配偶工作單位出具的在編在崗工作證明及《寧蒗縣2025年教體系統“本籍人員回引計劃”工作證明》(附件3)。
(3)近五年獲得的縣級及以上表彰獎勵的證書和文件的原件、復印件,復印件由所在單位簽字加蓋公章。
4.報名地點:寧蒗縣教育體育局一樓人事股。電話:0888-5521745。
(二)資格審查
領導小組抽調專人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審查。縣委編辦負責審查應聘教師是否為在編教師;人社局負責審查教師的人事檔案、招聘手續、工資級別等;教體局負責審查畢業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等。資格審查貫穿全過程,所提交的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一經發現不符合公開引進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規定的,立即取消聘用資格,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個人承擔,并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組織筆試
筆試工作在“本籍人員回引計劃”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由縣委編辦、縣教體局、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組織實施。筆試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筆試主要考察應試者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綜合素質,時間為120分鐘,筆試試卷卷面分數為100分。
(四)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由以下三個部分構成:
1.筆試成績:筆試卷面得分。
2.學歷獎勵得分: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須有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加3分。
3.近五年表彰獎勵得分:國家級加4分,省級加3分,州市級加2分,區縣級加1分。獲獎年度以文件或證書頒發時間為準,有多個獎項的,取其中1個最高級別獎項加分,不累計加分。
表彰獎勵主體須為各級黨委、政府或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獎勵范圍為對教師教育教學工作的綜合性或教育教學實績表彰,如模范教師、優秀教師、先進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教學能手、優秀班主任、師德標兵、教學名師、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等。對教師單次工作或短時限內工作和業務能力的表彰獎勵不加分,如:課堂比賽、說課比賽、教學比賽、論文評選、優秀學員。
筆試成績+學歷獎勵得分+表彰獎勵得分為綜合成績。學歷獎勵得分和表彰獎勵加分情況經審核量化計算后在筆試前公示。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的優先;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年限長的優先;工作年限相同的,學歷高者優先;學歷相同的,在學校擔任職務高者優先;在學校擔任職務相同的,榮譽表彰獎勵得分高者優先。
擬錄用人員須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云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要求,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認可的縣級及以上醫院體檢合格。擬錄用人員須于公布進入體檢環節人員名單后的3天內提交《云南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原件(附件4)。
體檢合格人員,等額確定為考察對象。主要考察內容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等方面,并對其人事檔案材料進行嚴格審核,重點審核“三齡兩歷一身份”、進入事業單位方式等內容。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考察資格者,空余名額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等額遞補。
(六)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選調人員,調檔審查合格后,在寧蒗縣人民政府官網公示擬選調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聘任等相關人事手續。
(七)遞補
因下列情況導致擬選調崗位出現空缺的,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
1.體檢或者考察不合格的,公示結果影響選調的;
2.擬選調人員不能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調動手續的;
3.擬選調人員放棄選調的;
4.導致選調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事項
(一)聘用人員須服從用人單位工作安排,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崗位管理政策,在核定的結構比例內進行崗位聘用。聘用人員實行合同管理,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在寧蒗縣基礎教育學校服務期限不少于5年。
(二)此次“本籍人員回引計劃”報名人員未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及要求完成相應工作流程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本次工作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四)嚴格工作程序和紀律,接受社會和紀委監委全程監督。
(五)此實施方案由寧蒗縣教體系統“本籍人員回引計劃”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888-5521745;
監督電話:0888-5522299。
附件:附件1:本科專業目錄
附件3:寧蒗縣2025年教體系統“本籍人員回引計劃”工作證明
寧蒗縣教體系統本籍人員回引計劃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5年7月10日
來源:http://www.ynnl.gov.cn/xljnlx/c101219/202507/91205bdaddda4802bcbcd23b9e58e2fe.shtml?sessionid=-148716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