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人社局、各位考生:
按照《2012年紅河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調劑的公告》要求,現將各縣市和州屬單位提出調劑申請的崗位公布如下,請各位考生認真對照申請調劑的崗位條件及調劑方式,及時提交個人調劑申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生提交調劑申請時間為:2012年11月21日至23日。考生填寫《紅河州201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調劑申請表》(以下簡稱:《考生申請表》),交申請調劑崗位所在縣(市)人社局,州屬崗位調劑的考生將《考生申請表》交州人社局,考生申請時須注意,每名考生只有一次調劑機會,考生需認真查看調劑崗位條件與本人條件是否相符,以免錯過調劑機會。填寫《考生申請表》時應注明申請調劑的單位名稱、崗位名稱、崗位代碼(詳見考生申請表)。
二、調劑工作實行分級審核制,申請調劑到州屬崗位的考生由州人社局負責審核,申請調劑到各縣(市)崗位的考生由各縣(市)人社局負責審核,請各縣(市)從2012年11月24日開始,對跨區域跨崗位調劑的考生,于11月30日前完成專業素質考試,并確定擬調劑人員。各縣市于12月5日前將《考生申請表》及《紅河州201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調劑擬錄用人員名單》匯總后報州人社局,對調劑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全州于12月15日前完成調劑人員的體檢、政審、審批錄用等工作。
附:
2、紅河州201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調劑申請表(1).xls
3、紅河州201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調劑擬錄用人員名單.xls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