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全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進一步充實和加強干部隊伍,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魯人發﹝2006﹞23號)和《煙臺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煙人﹝2007﹞58號)等文件規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優秀高校畢業生充實到市直和鎮街事業單位工作。現將招聘有關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德優良,作風踏實,熱愛基層工作,組織紀律觀念強,有吃苦奉獻精神。
2、國家計劃內統招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優秀畢業生(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并按規定取得相應的學位。海外留學歸國人員可以報考,但必須于報名結束之日前,取得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授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位、學歷認證手續。
3、普通崗位本科生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專業崗位年齡放寬2歲,詳情見附件1(《2013年海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考手冊》,以下簡稱《報考手冊》)。
4、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續聘)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選派和續聘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可以報考我市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定向招聘崗位。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崗位政策。除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報考我市定向招聘崗位。
5、往屆畢業生限山東省生源或常住戶口。
6、身體健康,符合崗位聘用體檢標準。
7、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能報考:
⑴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⑵按正常學制(2013年應屆畢業生2013年7月底前)未能同時獲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
⑶曾被開除公職的;
⑷2008年以來在各級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的人員;
⑸現役軍人;
⑹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招聘崗位分為普通崗位(含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崗位)和專業崗位,共90人。其中,普通崗位18人,專業崗位72人,詳情見《報考手冊》。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本次公開招聘的報名工作,采取統一時間、現場報名和電子郵件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在山東省內就讀或就業的報考人員,原則上現場報名;在山東省外就讀或就業的報考人員,可通過電子郵件報名,初審通過后,再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2、報名時間:2013年5月4日8:30至5月6日16:30
3、報名程序:
①現場報名。報考人員到招聘工作辦公室提交個人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2013年海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2)、親筆簽名的《個人誠信承諾書》(附件3)、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張。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和開具的學歷、學位證明。其他人員報考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二代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已經就業或簽訂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須用人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報考,須經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人員學歷證書所載專業要與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相一致。
②電子郵件報名。報考人員通過電子郵件報送填寫完整的《2013年海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2)及相關證明材料。網上初審通過后,于5月9日8:30至5月10日17:00期間到招聘工作辦公室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網上初審不通過的,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聯系方式,于5月7日17:00前電話告知本人。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最終報名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三倍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或調劑招聘計劃。鎮區街道普通崗位中定向類核減的計劃招聘數相應增加到非定向類中。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報考人員,符合其他崗位招聘條件的,可按公告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報考其他崗位。定向招聘崗位被取消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改報其他崗位的,按規定筆試成績加10分。駐海陽市部隊現役軍官隨軍家屬,隨遷后沒有工作單位的,筆試成績加2分。以上加分項目按最高加分計,不累計加分。
報考崗位核減、取消和調劑情況在海陽黨建網(www.haiyangdj.gov.cn)進行公告。
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除出具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二代身份證和畢業當年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的人員出具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人員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人員要出具共青團山東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隨軍家屬須出具海陽市駐軍的軍官所在部隊團以上單位出具的證明信(須包括軍官家屬原工作單位名稱、類別、所在地、隨軍時間及現主要生活來源等)、師以上單位政治部門批準隨軍報告表。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提供不實信息、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隨時取消報名資格。
4、領取準考證: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5月9日8:30至5月10日17:00到招聘工作辦公室領取筆試準考證。同時,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報考人員應繳納筆試考務費80元。繳納考務費后,由于自身原因致使報名無效或放棄參加考試的,不再退還考務費。符合減免考務費用條件的報名人員,須攜帶有關證明材料辦理確認和減免手續。證明材料包括:城鎮低保家庭大學生,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及復印件;農村特困大學生,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及復印件,或者出具省人事廳、省教育廳核發的《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證明材料出具不全的不予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