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的規定,我局對廣西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中的嚴重違紀違規行為進行處理。在寄送違紀違規行為告知書的過程中,因部分考生填報的通訊地址不詳,導致告知書無法寄達,現將處理意見予以公告(見附件)。
如對此處理有異議,考生本人可在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我局提出書面陳述或申辯,逾期視為放棄該項權利;并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六十日內,到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局領取告知書或與我們電話聯系(聯系電話:0771-5875086)告知書寄送的通訊地址。本人逾期不領取或不告知寄送通訊地址的,視為已經送達。
附件:廣西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部分違紀違規行為信息表詳情參考:http://www.gxpta.com.cn/335/2013_5_24/335_6279_1369395012502.html
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局
201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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