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第三屆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常務會議精神,為加強保護森林資源、維護林區治安、促進生態文明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高林區管控能力,逐步緩解我市森林公安警力嚴重不足的矛盾,進一步推進“平安昭通”創建工作,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市公開招錄26名協警員(文職人員)。
一、招聘人數及要求
按照民警與協警員(文職人員)3:2的比例,昭通市森林公安局招聘協警員(文職人員)18名。
昭通市森林公安局小草壩森林派出所、三江口森林派出所按照指導意見,民警與協警員(文職人員)3:2的比例,小草壩森林派出所招聘協警員(文職人員)6名、三江口森林派出所招聘協警員(文職人員)2名,市局機關和兩個派出所共招聘協警員(文職人員)26名。其中女性協警員(文職人員)不超過協警員(文職人員)總數的15%。
二、招聘條件
具有昭通市戶口;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品行端正;年齡為18-35周歲;中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政治素質考核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為協警員(文職人員):
(一)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的;
(二)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三)曾被開除公職的;
(四)其他不宜招聘為協警員(文職人員)的。
三、招錄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3年7月29日—2013年8月2日。
2、報名地點:昭陽區通江路79號,昭通市森林公安局政治處。咨詢電話:2227833。
3、報名要求:報名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寸免冠近期彩色證件照2張。
4、經資格審查符合報名條件者發給《準考證》參加考試。
5、開考比例不限。
四、考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命題范圍筆試內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滿分100分。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情況確定入圍人員。
全日制公安院校大專及以上畢業生、國民教育法學類專業大專及以上畢業生或獲得國家司法考試C級及以上證書者,可免予筆試。
五、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項目、標準及實施規則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
1、體能測評的對象:在免予筆試和筆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入體能測評對象。
2、體能測評的項目及有關要求
男: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縱跳摸高;
女: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縱跳摸高。
免予筆試人員測評二個項目: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其他人員測評三個項目。每個測評項目均達標者方視為合格。若出現體能測評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能測評產生的空缺名額,根據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順延人員參加體能測評。
(三)體檢、政審及公示
1、體檢:參加體檢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到指定地點集合,體檢對象為體能測評合格者。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圍資格,按考生筆試成績排名,依次順延遞補參加體檢人員。
2、政審:由招錄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政審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3、公示:政審合格者將被確定為擬招錄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
4、崗前培訓和試用。崗前培訓時間不少于15天,由森林公安機關組織。試用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確定,試用期結束前,由用人單位負責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5、簽訂合同。聘用的協警員(文職人員)上崗前必須與森林公安機關簽訂保密責任書。勞動合同期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實際決定。合同期滿需續訂勞動合同的,森林公安機關應于勞動合同到期日三十天前,擬續聘的協警員(文職人員)名單,續訂勞動合同。
協警員(文職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森林公安機關辦理退工手續。
1、受到刑事處分或治安處罰、違反公安機關規章制度、違背保密責任書及其他有過錯行為或重大過失行為的;
2、森林公安機關由于工作需要和崗位本身的原因,要求變更協警員(文職人員)工作崗位,協警員(文職人員)無正當理由而拒絕變更的;
3、未獲續訂勞動合同的;
4、不適應崗位工作要求的。
六、聘用及待遇
(一)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對招錄聘用人員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試用期滿并通過考核者,按有關規定,與昭通市森林公安局簽訂《勞動合同》。
(二)薪酬標準。協警員(文職人員)月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150%。
(三)福利待遇。協警員(文職人員)根據國家規定享受社會保險和有關假期,按國家政策規定繳納社會保險金。
(四)薪酬發放和有關費用繳付。協警員(文職人員)五險繳納屬于單位繳納部分由森林公安機關按月支付,屬于個人繳納部分由招聘人員個人按月支付。
七、組織領導
為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招錄工作順利進行,成立公開招錄工作領導小組和紀檢監督領導小組。(一)招錄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陶著成 昭通市林業局黨組成員、市森林公安局局長
副組長:殷家俊 昭通市森林公安局政委
成 員:石炳榮昭通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長
胡常鑫 昭通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長
謝鴻捷 昭通市森林公安局辦公室主任
陳陽明 昭通市森林公安局政治處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政治處。
辦公室主任:陳陽明(兼),
工作人員:屈瑞、吳京、孫濤、代禪。
八、紀律與監督
1、在資格審查工作中,報名人員不準隱瞞、謊報、虛報年齡、學歷,對于違反者,將取消其報名資格。
2、嚴格執行回避制度,有近親屬報名的,在工作中必須主動回避。嚴格保密制度,考試命題、評卷等環節均在封閉狀態下進行。
3、加強考試管理,嚴格考試紀律,對在考試中作弊的考生取消考試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