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調對象
全國范圍內具有法官資格(審判員、助理審判員)的公務員。
二、選調人數
3名科員及以下級別的公務員(男性。如報名人數達不到1:3的比例,則相應縮減選調人數)。
三、選調條件
(一)報考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違規記錄;
2、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稱職以上等次;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具有研究生學歷的考生,本科階段須為法學專業);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含35周歲,以公告發布之日計算);
5、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標準。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在試用期內或未進行登記的公務員;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3、從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4、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回避規定(試行)》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配偶子女從事律師職業的法院領導干部和審判執行崗位法官實行任職回避的規定(試行)》需要回避的公務員;
5、其他不宜參加公開選調的情形。
四、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公開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轉任手續的程序進行。
(一)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
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月內(郵寄材料報名的以寄出郵戳時間為準、網上報名的以電子郵件發出時間為準)。
2、報名方式:
(1)郵寄材料報名:將資料郵寄至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處(地址:廣東省中山市東區興中道16號,郵編:528403);
(2)網上報名:將資料發至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處電子郵箱(zszyzzc@126.com)。
3、報名材料:
(1)《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面向全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一式兩份,需貼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2)自薦材料(含本人基本情況,工作業績及能力特長等);
(3)身份證、工作證(復印件);
(4)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5)通過國家司法考試,需提供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6)審判員、助理審判員任職材料(復印件);
(7)其他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統一使用A4紙打印或復印。報名人員要如實、準確填寫個人報名材料。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報名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資格,并將情況通報相關部門。
(二)資格審查
我院收到報名材料后,將進行資格審查。初審符合選調條件的,我院發出考試通知。
(三)考試
考試由面試和跟班測評組成,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1、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試考生的邏輯思維水平、口頭表達能力及其他綜合能力。
2、跟班測評。面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根據選調人數1:1的比例確定入圍跟班人選。入圍人選到我院跟班兩周,期滿后進行測評。根據跟班測評的情況確定入圍體檢人選。
(四)體檢與考察
1、體檢
體檢由我院統一組織,入圍體檢對象到我院指定醫院進行體檢。
2、組織考察
我院選調工作小組對體檢合格對象進行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績、廉等情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
(五)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及考察等情況,經我院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并在我院網站和擬選調人選所在單位進行公示7天。
(六)辦理轉任手續
經選調人選所在單位同意和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后,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公務員轉任手續。
五、待遇與管理
(一)調入人員工作崗位、行政職務和級別服從我院安排;
(二)我院不負責調入人員的家屬隨遷、就業等問題。
六、其他
選調咨詢電話:0760-88880696、88868251,傳真:0760-88880611。
我院監察室將全程監督本次選調工作。監督電話:0760-88868299。
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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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面向全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doc》來源于中山法院網,最近更新201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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