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同意錄用樓佳韻等99人的批復》(金人社函[2013]123號)、《關于同意錄用張昕玥等34人為公務員的批復》(金人社函[2013]121號)等文件精神,請樓佳韻等同志攜帶戶口本(戶口符合《義烏市公務員戶口遷移暫行規定》)、報到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香山路人才市場10樓)辦理有關手續。有工作單位的,還需持解除或終止勞動(聘用)合同證明原件。
公安局(面向社會考錄9人)、綜合行政執法局、財政局、環境監察大隊錄用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于11日辦理手續,司法局、道路運輸管理處、食品藥品監察稽查大隊、衛生監督所、安全生產監察大隊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于12日辦理手續,其他單位錄用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請于14辦理手續。
附:具體錄用人員名單請參照:http://www.ywrl.gov.cn/hyzx/tzgg/201310/t20131009_424330.html
義烏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0一三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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