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我縣高中教育發展需要,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關于麗江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實行考試考核暫行辦法》(麗市人〔2003〕41號)文件規定,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名高中教師,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遵循德才兼備、學用一致、“公開、公平、公正”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名額
化學教師1名、物理教師2名、美術教師2名。
三、招聘對象
我縣未就業、未孕的國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等師范院校及非師范類院校本科及其以上應往屆畢業生。
四、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具有崗位所需的業務和專業知識,符合國家對執業資格的要求;具備履行受聘崗位職責的能力;身體健康;符合擬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要求;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師范院校或全日制非師范類院校本科及其以上學歷,具有教師資格證(或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普通話二級乙等以上,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
(三)未取得教師資格證,二本及以上學歷、專業對口,符合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的可以報考,但需在試用期(一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
(四)年齡在30周歲以下(即:197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永勝縣生源,永勝縣常住戶口。
五、招聘步驟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應聘人員,經用人單位考核,業務主管部門同意,人事部門審批,考核、體檢合格后按程序可直接辦理聘用手續。
六、報名時間、地點及其他注意事項
(一) 報名時間
2009年11月9日。
(二)報名地點
永勝縣人事局辦公室,聯系電話:0888-6521135。
(三)面試與考核
招聘高中教師采取面試與考核的方式進行。
(四)其他注意事項
報名時應聘人員要求持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原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張,往屆畢業生還須持有縣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未就業證明。
六、其它未盡事宜按照《2009年麗江市高中(中專)教師招聘公告》規定執行。
永勝縣人事局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