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隊簡介:
內蒙古自治區公安邊防總隊(又稱武警內蒙古邊防總隊)駐守在祖國北疆,隸屬于公安部邊防管理局,是一支集武裝、執法、涉外于一體的公安現役部隊,主要擔負維護自治區邊境地區社會穩定和治安、戶籍管理,代表國家在對外開放口岸實施出入境邊防檢查,以及內潛外逃、緝毒緝私、查控等任務。總隊于1996年開始從全國各高等院校接收應屆畢業生充實到干部隊伍,一大批立志于獻身祖國公安邊防保衛事業的大學生干部脫穎而出,已經成為部隊建設和邊防工作的骨干力量。
二、接收專業
門類 | 專業名稱 |
哲學 | 哲學 |
法學 | 法學、社會工作、思想政治教育、治安學、偵查學、邊防管理 |
教育學 | 教育學 |
文學 | 漢語言文學、少數民族語言文學、俄語、朝鮮語、新聞學、廣播電視新聞學 |
歷史學 | 民族學 |
理學 | 信息與計算科學、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心理學 |
工學 | 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科學與技術、建筑學、土木工程 |
醫學 | 預防醫學、臨床醫學、醫學檢驗、口腔醫學 |
管理學 | 會計學、財務管理 |
公安專科 | 偵查、治安管理、信息網絡安全監察、刑事技術 |
三、接收范圍
以國家“985”、“211”工程高校,省(部)屬重點高校應屆畢業生為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于接收范圍:
1、廣播電視大學、函授大學、職工大學、業余大學、自修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非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2、獨立學院、職業大學、職業技術學院、民辦大學、成人高校畢業生;
3、普通高等院校計劃外招收的委培、自費、定向畢業生;
4、軍隊院校為地方培養的畢業生;
5、有國(境)外學習經歷的畢業生;
6、在校學習期間必修課程重修和補考課程累積4門以上或1門以上課程補考不及格的畢業生;
7、結業生、肄業生、未獲得學位的本科以上畢業生,中專起點大專生、預科生、專升本畢業生;
8、被作留級處理中途休學超過半年(不含應征入伍)的畢業生,在校期間因違反紀律或其它原因受過處分的畢業生。
四、接收條件
1、必須是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忠于祖國,志愿獻身公安邊防事業,符合公民應征入伍的政治條件。家庭主要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無任何政治、經濟、歷史問題;
2、非公安專科必須是本科以上畢業生,并獲得相應的學位證書。公安專科為公安院校全日制大專以上畢業生;
3、按時獲得畢業證書,成績總評良好以上,主要專業課程成績應為優秀;
4、年齡條件:大專生的年齡不超過22周歲,本科生的年齡不超過24周歲,計算年齡的截止時間為2014年8月31日;
5、身體素質符合《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的規定,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過于肥胖(超出標準體重25%)不接收。單眼裸眼遠視力均在4.6以上。
五、接收程序
(一)參加預選
1、報名。報名分現場報名和個人投遞自薦材料相結合,時間截止12月20日。個人投遞自薦材料的,需提供所在院校招生就業部門出具的《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普通高等院校全國統一招生錄取新生名冊》(復印件,須加蓋學校檔案室和招生辦公室印章)、本人在校期間所有科目成績單(加蓋教務處印章)及身份證復印件、5張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背面需注明本人姓名、學校和專業)。
聯系人:倪干事
電話:0471-3265233,手機:15049185702
郵箱:bianfangnwj@126.com,QQ:343620034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阿拉坦大街59號
郵政編碼:010040
2、資格審查。嚴格按照接收范圍和條件對報名大學生進行初審,確定參加考試名單。
3、知識能力考試。考試由公安部政治部統一組織實施。主要內容:申論和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知識能力考試于2014年2月下旬進行。考試合格的,可參加入警考查選拔程序。
(二)考查選拔
1、體檢。由內蒙古邊防總隊組織集中體檢。
2、心理測查、體能測試。政審合格的畢業生參加心理測查和體能測試。
3、面試。心理測查、體能測試合格的大學生按通知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
4、政審。對體檢、心理測查、體能測試、面試合格的畢業生進行政審,通過審查畢業生的高考原始檔案、在校操行評定和學習成績表等材料,走訪畢業生所在院系任課老師、班主任(輔導員)和同學,充分了解畢業生在校的現實表現和學習情況。
5、簽訂《協議書》。考試、考查選拔結束后,總隊與擬接收入警的大學生草簽接收入警《協議書》。
6、審檔。提取學生檔案,參加公安部審檔會議。
考查通過的大學生參加公安部邊防管理局組織的不少于6個月的集中訓練。集訓結束后,經考核合格的,由邊防總隊統一辦理轉現役手續。
六、分配去向
招收崗位均為基層一線邊境管理、邊防檢查崗位。大學生接收入警后,必須服從分配;分配到基層部隊,必須安心服役,勤奮工作,在5年內個人不得提出轉業、調動申請。
七、享受待遇標準
1、根據公安部政治部有關文件規定,接收入警的大學生一律實行不少于一年的入警培訓、崗位任職培訓和當兵鍛煉,首次授銜、任職時間從報到之日起算。
2、培訓合格的大專生,任命為正排職警官,少尉警銜;本科生,任命為副連職警官,中尉警銜。
3、在住房、醫療、福利等方面均享受現役軍人待遇。
4、入伍滿2年、現實表現好、志愿長期在部隊工作的大學生干部,鼓勵和支持其繼續學習深造。
八、有關情況說明
擬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按照“全面衡量、擇優選拔”原則,從簽訂接收協議到下達任職命令實行全程篩選淘汰,按公安部政治部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1、復審復查淘汰。對已經簽訂接收協議的畢業生,發現或發生下列情況的,退回原學校:
①未在規定期限內報到的,原則上終止協議不予接收,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的,必須在規定報到時間七天前征得內蒙古公安邊防總隊政治部同意;
②報到時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本科以上學歷)三證不全的;
③畢業生檔案未在規定時間內送達的;
④畢業生檔案到達后經復審不合格的;
⑤經接收單位組織身體復查不合格的。
2、崗前培訓淘汰。接收對象在培訓期間的現實表現、學習訓練、身體心理等情況經承訓單位綜合考評后不適合擔任部隊干部職務的,予以淘汰。
本簡章由內蒙古公安邊防總隊政治部干部處負責解釋。
內蒙古邊防總隊政治部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易賢網溫馨提示:
《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報考公安邊防部隊誠信保證書》來源于內蒙古人才網,最近更新201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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