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安部的有關通知要求,我總隊將接收志愿加入消防部隊的2014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入伍。
一、接收范圍及條件
1、接收對象必須是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招生統一考試錄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以進入國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屬院校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屬重點高校畢業生為主,兼顧其他普通高校畢業生。
2、接收對象必須政治合格,現實表現良好,入伍態度端正,志愿從事公安保衛事業。必須是中共黨員、共青團員,符合公民應征入伍的政治條件。
3、接收對象為本科學歷以上,男生,必須按時獲得畢業證書,成績總評良好以上,主要專業課程成績應為優秀。本科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必須獲得相應的學位證書。
4、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生學員體格檢查》標準,雙眼裸視,擬補充到指揮崗位的畢業生不低于4.6;擬補充到技術崗位的不低于4.3。
5、接收的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分別在24、29、34周歲(截止畢業當年8月31日)。少數民族畢業生,年齡可放寬1歲;曾經服現役的畢業生,年齡可放寬2歲。
6、經考核選拔接收的地方院校畢業生入伍后應服從分配。
二、以下畢業生不屬于接收范圍
廣播電視大學、函授大學、職工大學、業余大學、自修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職業大學、職業技術學院、民辦院校、獨立學院、成人高校畢業生,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費、定向畢業生,軍隊院校為地方培養的畢業生,國(境)外學習經歷的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必修課程重修和補考累計4門以上或1門以上補考不及格的畢業生、結業生、肄業生、未獲得學位的畢業生,中專起點大專生、預科生、專升本畢業生,被作留級處理或中途休學超過半年(不含應征入伍)的畢業生,在校期間因違反紀律或其它原因受過處分的畢業生。
三、接收程序
1、2013年12月30日以前進行個人網上報名。
2、2014年1月5日以前按照接收計劃和接收政策、條件,對報名人員的畢業院校性質、所學專業類別、學歷層次、年齡、等方面進行資格審查篩選后,確定參加考試人員。
3、2014年2月下旬組織知識能力考試。考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
4、2014年3月―2014年4月進行面試、心理素質測試、體能素質測試、身體檢查。對擬接收對象進行政審考察,根據考試考核情況對考生素質進行綜合評估,按照接收計劃擇優確定擬接收對象。
5、2014年5月中旬開始與擬接收對象草簽接收協議。
6、2014年7月20日前對擬接收對象的檔案等材料進行審核。
7、2014年7月下旬―8月中旬組織檔案復審、審核審批參加入警培訓人員名單。
8、2014年9月開始入警培訓。
四、要求
所有被接收對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名,參加統一組織的知識能力測試、面試、體檢、體能測試、心理素質檢測和政審,凡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名或未參加統一測試的均不列為接收對象。
五、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直接填寫《2014年公安消防部隊擬接收大學生報名登記表》(附件2)和個人自薦書(格式不定)。
發至郵箱:nmgxfzdbm@163.com
2、報名時間截止2013年12月30日。
聯系電話:0471-5227069,受理咨詢時間為每周五9時至17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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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公安消防部隊擬接收大學生報名登記表》來源于內蒙古人才網,最近更新201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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