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鄉鎮財政所公開招聘考試成績,并經旗機關、事業單位增進人管理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同意吳晨同志到鄉鎮財政所分配工作,現對擬錄用人員進行公示:
一、公示時間:
本次公示有效時間為7天,即2013年12月18日—12月24日
二、擬錄用人員名單
1、考錄名單詳情請參考:http://www.elc.gov.cn/Item/10399.aspx
三、公示受理方式及要求
1、旗紀委監察局;
2、舉報人可于公示期內書面或電話對公示內容進行舉報。舉報內容要真實準確,線索清楚,有據可查。受理部門對舉報人及舉報內容嚴格保密。
3、受理時間: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4、公示期間,設立公示專線電話。
旗紀委監察局:5621114
特此公告
鄂倫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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