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我的情況是這樣的:2008年7月畢業,2008年9月年我考起教育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工作。到現在能不能算兩年基層工作經驗?
回復:工作經歷的基礎計算單位為“月”,未滿12個月的,不視為有1年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0年3月,計算基數為“月”(典型例子:2009年4月30日參加工作至2010年3月1日解聘的人員,算工作了12個月,視為有1年工作經歷;而2009年5月1日參加工作至2010年2月28日解聘的人員,僅算工作了11個月,不視為有1年工作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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