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護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的需要,經茶陵縣人民政府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森林消防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方式
堅持德才兼備和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在面試、考核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公開招聘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林業局統一組織招聘,面試和考核由林業局負責組織實施。
二、招聘名額
招聘森林消防隊員30人。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1、2014年滿30歲以上為1984年7月1日以前出生,45歲以下為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公民。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5、身高160cm以上,身體健康。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四、工資待遇
底薪1500元/月(另按工作績效情況發給績效工資),按政策交納養老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工傷保險,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五、報名時間和地點
從2014年8月1日至8月5日,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具有論證效力的有效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個人一寸彩照2張,統一到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名。(地址:茶陵縣林業局四樓,聯系人:彭先生13974148938、劉先生13574261156)。
六、體格檢查
體檢時間一天,由縣林業局組織統一進行體檢、體能測試。
七、面試
面試時間一天,縣林業局三樓會議室。
八、公示、聘用
對面試、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確定擬聘用對象,并予以公示。公示7個工作日后,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手續或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取消資格。被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聘用的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能勝任現崗位工作的簽訂勞動合同;不能勝任現任崗位的不簽訂勞動合同。
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茶陵縣林業局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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