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網校開發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精神,積極推進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充分發揮我院作為國家骨干示范高等職業院校的優勢,選拔綜合素質高和具有創新能力、實踐能力和特殊才能的優秀學生進入高職院校學習。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5年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通知》(粵教考函〔2015〕9號)的有關規定并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我院2015年自主招生簡章。
一、指導思想
通過實行“學校組織考試考核,自主擇優錄取”的方式,實施招生“陽光工程”,擇優選拔適合在高職院校相關專業學習、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長或綜合素質優秀的人才。選拔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在廣東省招生辦公室的指導下開展我院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
二、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
2015年學院自主招生招收高中生專業9個,計劃為550人,招收中職生專業1個,計劃為50人,總計劃為600人,各專業招生計劃如下表:
專業 | 學制 | 學費 | 住宿費 | 招生對象 | 專業要求 | 招生計劃數 |
水利水電建筑工程 | 三年 | 6000 | 1000 | 高中應、往屆畢業生 | 只招理科生 | 100 |
電廠設備運行與維護 | 三年 | 6000 | 1000 | 高中應、往屆畢業生 | 只招理科生,不招色盲考生 | 50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三年 | 6000 | 1000 | 高中應、往屆畢業生 | 文理兼招 | 50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三年 | 6000 | 1000 | 高中應、往屆畢業生 | 文理兼招 | 50 |
計算機信息管理 | 三年 | 6000 | 1000 | 高中應、往屆畢業生 | 文理兼招 | 50 |
計算機多媒體技術 | 三年 | 6000 | 1000 | 高中應、往屆畢業生 | 文理兼招 | 50 |
市場營銷 | 三年 | 5000 | 1000 | 高中應、往屆畢業生 | 文理兼招 | 50 |
行政管理 | 三年 | 5000 | 1000 | 高中應、往屆畢業生 | 文理兼招 | 50 |
應用英語 | 三年 | 6000 | 1000 | 高中應、往屆畢業生 | 文理兼招 | 100 |
供用電技術 | 三年 | 6000 | 1000 | 中職應、往屆畢業生 | 50 | |
合計 | —— | —— | —— | 600 |
正式錄取后,學校不給予調整專業,請考生在填報志愿時,慎重選報。自主招生旨在選拔綜合素質高的優秀考生,如某一專業在報考人數和整體考核水平都不理想的情況下,學校有權減少該專業計劃并調整到生源質量優秀的專業。
三、招生范圍及報名條件
(一)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條件
1.身體健康,具有廣東省戶籍,符合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的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
2.學業水平考試三門都取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一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
(二)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生報考條件
1.身體健康,符合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的應、往屆中職畢業生。
2.中職階段所學專業與所報考的高職院校招生專業大類相對應,并取得與招生專業相關的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根據專業大類,學院供用電技術專業要求對應的部分技能等級證書歸納如下(只需以下證書中的一種):維修電工(中級)、低壓配電電工(中級)、電氣試驗工(中級)、制冷設備維修工(中級)、電氣值班員(中級)、送電線路工(中級),以上證書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發放等省級以上人事勞動部門主考或授權的中級/四級以上(含中級/四級)技能等級證書均可。
3.符合《關于印發〈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高校招生考試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粵教考〔2013〕7號)中報考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以報名參加高職院校招收中職學校畢業生的自主招生考試,報名和資格審核工作按《關于做好廣東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和建檔工作的通知》(粵招〔2014〕22號)執行。
四、報名程序和時間安排
2015年學院自主招生報名采用網上預報名和現場確認的方式。通過網上預報名后,本人(家長或委托親戚)必須到我院指定的時間和地點辦理報名信息確認、證明材料原件審查、繳交報名費等相關手續,否則報名無效。具體程序如下:
(一)準備工作:3月10日—3月20日,閱讀自主招生方案、章程及須知,準備報考所需材料、電子相片(證件照)。報考需提供高考報名號,請沒有參加高考報名的考生于3月18日—3月22日到考生所在學校或地級市招生辦補報名;
(二)網上報名:3月18日——3月25日,在我院自主招生網站上注冊用戶,獲取報考序號,登錄系統進行報名,網上填報申請資料(3月25日下午17:00系統截止報名);
(三)審核填報材料和打印資料:3月18日——3月26日,我院工作人員對考生網上填報的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審核通過后,考生登錄系統打印報名表及正式報名信息表;
(四)現場確認:3月29日,考生須按照我院具體要求到我院天河校區體育館二樓繳費處繳交報名費(現金繳費,收費標準:普高生100元/人,中職生120元/人),繳費后憑收費單據移步到“資格審查和材料收取處”遞交報名資料,我院老師確認無誤后收取考生報名資料,考生取得考試資格。凡在3月29日下午18:00點前尚未進行現場確認的,視為考生放棄報名。
(五)考生現場確認送審材料的具體要求
考生需帶齊送審材料的原件與復印件,以免耽誤審核,所有上交的復印件資料統一為A4紙張規格,并按順序進行整理和排序。
1.高中生:高中生需要審核的原件為身份證、戶口本、廣東省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單、畢業證書原件(往屆生)。其他需要上交的材料規范如下:
(1)2015年廣東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自主招生考生報名表(審核通過后在我院自主招生系統打印,并按照要求在所在學校學籍部門蓋章和簽署推薦意見);
(2)2015年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正式報名信息表(在廣東省高考報名系統打印,廣州市考生則在廣州市高考報名系統打印);
(3)普通高考報名時的回執(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正式報名信息表下半聯,如沒有請向考生所在班級班主任咨詢);
(4)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5)戶口本復印件(首頁和考生本人頁,統一復印在一張A4紙張上);
(6)廣東省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單復印件(如有發現作假即刻取消報名資格);
(7)畢業證書復印件(往屆生需上交)。
2.中職生:中職生需要審核的原件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書原件(中職往屆生)、技能證書原件、免考證明材料。其他需要上交的材料規范如下:
(1)2015年廣東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自主招生考生報名表(審核通過后在我院自主招生系統打印,并按照要求在所在學校學籍部門蓋章和簽署推薦意見,往屆生無須簽署意見);
(2)2015年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正式報名信息表(在廣東省高考報名系統打印,廣州市考生則在廣州市高考報名系統打印);
(3)普通高考報名時的回執(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正式報名信息表下半聯,如沒有請向考生所在班級班主任咨詢);
(4)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5)戶口本復印件(首頁和考生本人頁,統一復印在一張A4紙張上);
(6)技能證書復印件;
(7)畢業證書復印件(往屆生需上交);
(8)免考證明材料。
五、免試優錄政策
自主招生錄取辦法要以相對統一的文化測試為基礎,結合學生的綜合素質和職業技能,全面綜合考察學生,并根據不同生源、不同招生形式以及不同專業技術技能人才培養的特點,分類設置錄取條件和制定錄取辦法。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13〕3號)和《廣東省教育廳關于舉辦2015年廣東省中等職業學校技能大賽的通知》(粵教職函〔2015〕5號)精神,對于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高職院校可制定免試的優錄政策,獲獎考生經省教育廳核實資格、高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后,可由有關高職院校免試錄取。獲廣東省中等職業學校技能大賽二、三等獎的應屆畢業生,可免考相關專業“技能證書”。
符合中職技能大賽獲獎免試、免考“技能證書”條件的考生,報名時須向招生院校提交獲獎證書原件,根據考生的證書類型組織相關認定或測試,根據認定或測試結果確定是否給予免試、免考“技能證書”,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網公示。
六、招考程序和時間安排
(一)3月5日前,制訂自主招生錄取章程,報經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備案后,向社會公布。
(二)3月15日前,在學院招生辦網站發布自主招生簡章和報考指南。
(三)3月18日-3月22日,未獲得高考報名號的考生到考生所在學校或地級市招生辦補報名。
(四)3月18日-3月25日,接受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網上報名。
(五)3月29日,現場審核考生報考資格和收取報名資料。
(六)4月5日前,學院成立考生資格審查小組,按照本校招生章程,根據考生填報及送審的資料確定參加學院組織的綜合考試的筆試考生名單,并于4月5日在我院自主招生網站公示。
(七)4月13日至4月17日,學院報名系統開通自行打印準考證功能,考生自行彩色打印本人準考證,該證和身份證將作為進入考場的憑證。
(八)4月18日,在我院從化校區進行綜合文化知識、專業綜合理論考試。普通高中畢業生實行“綜合文化考試+面試”的考試形式;中職畢業生實行“綜合文化考試(含綜合文化知識和專業綜合理論)+專業技能考核”的考試形式。普通高中考生入學測試總分滿分值為300分,其中綜合文化考試滿分值為200分,面試滿分值為100分;中職考生入學測試總分滿分值為500分,其中綜合文化知識考試滿分值為200分,專業綜合理論考試滿分值為150分,專業技能考核滿分值為150分。
(九)4月22日至24日,公布面試考生名單。高中應屆畢業生按綜合文化知識成績累計總分,中職畢業生按綜合文化知識成績+專業綜合理論成績累計總分,按專業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綜合考試成績,按照1:1.5的比例分專業確定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并于4月22日予以公示,為其三天,如有異議可向我院招生辦提出。
(十)4月26日,學院組織專家組進行面試(普高考生)、技能測試(中職考生)。面試采取現場考核和問答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學生的基本知識、綜合素質、思辨能力及臨場應變能力。技能測試采用實操形式,主要考察學生對專業知識的基本應用和實際操作水平。
(十一)5月1日前,在學院網站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高中應屆畢業生按綜合文化知識成績+面試成績累計總分,中職畢業生按綜合文化知識成績+專業綜合理論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累計總分,分專業排序后,確定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和擬錄取名單。
(十二)5月15日前,學校根據廣東省招生辦公室的審核備案結果,辦理正式錄取手續,
(十三)6月1日前,寄發錄取通知書。
(十四)7月10日前,錄取考生繳交學費注冊。
(十五)9月,與普通高考錄取新生同步辦理報到入學手續。
具體時間安排如遇特殊情況可能有微調,以網站公示為準,請考生隨時關注我院的招生信息網。七、新生注冊和復查
(一)經我院自主招生所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逾期未注冊者,取消入學資格。
(二)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將對學生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八、違規處理
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考生的違規情況將報廣東省招生辦公室,記入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九、相關事宜
(一)高職院校自主招生為國家授權學校獨立組織考試錄取的一種方式,考生被錄取后按錄取專業單獨編班、單獨考核、單獨評價,不能調整專業。報考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并被錄取的考生,可同時參加高考,參加本科院校錄取,但不能參加高職高專層次的錄取。
(二)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考試成績達到錄取標準,則予正常錄取。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高考體檢要求和相關規定的,學院將上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錄取資格。
(三)自主招生旨在選拔綜合素質高的優秀考生,如某一專業整體考核水平不理想,學校有權減少該專業計劃并調整到生源質量優秀的專業。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并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后向社會公示。在擬錄取公示過程中若有學生自愿放棄錄取則根據累計總分排名順延錄取至招生計劃額滿為止。
(四)收費標準。收費標準按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物價局有關文件(《關于調整我省普通高考術科等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10〕79號])執行。普通高中生畢業生為100元/人,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生120元/人。
(五)信息發布。因時間緊急,所有關于自主招生的信息都通過學院招生信息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請考生隨時關注我院的招生信息網和單獨招生信息網。
(六)最終解釋權歸廣東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所有。
十、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負責部門:廣東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
招生熱線:020-38490923、38490704、87993480、87993486
通信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天壽路122號廣東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
郵政編碼:51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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