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各基層法律服務所面向社會招聘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公告
根據司法部《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和西雙版納州司法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的要求,現將景洪市各基層法律服務所面向社會招聘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申請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公道正派,遵紀守法,品行良好;(3)具有法律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4)具有西雙版納州戶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2)受過刑事處罰的,但過失犯罪的除外;(3)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執業證書的;(4)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連續停止執業6個月以上的;(5)因違法違規被基層法律服務所開除、辭退的。
3.基層法律服務所不聘用兼職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提交的材料
應聘人員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相關證件須提交原件核對無異后交復印件。應聘人員須對其提交證件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1.本人身份證;
2.本人法律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證;
3.學歷認證文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00年以前畢業無法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需提供云南省教育廳認證服務大廳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
4.當地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本人無犯罪記錄證明;
5.退休公務員需要提供本人的退休證復印件或組織人事部門批復同意退休的文件;
6.《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登記表》(電腦上填寫好雙面打印在A4紙上后手寫簽名);
7.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紅底白襯衣素色領帶)4張。
三、招聘人數
各基層法律服務所根據報名情況擇優聘用1-5人。
四、報名時間和地點
各應聘人員本人須于3月4日前攜帶真實合法有效的證件材料到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的鄉鎮、街道基層法律服務所報名。
五、聯系方式
各基層法律服務所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1.景洪市允景洪街道法律服務所羅勇,聯系電話2161526;
2.景洪市勐養鎮法律服務所黃志軍,聯系電話2431883;
3.景洪市景訥鄉法律服務所周順民,聯系電話2451313;
4.景洪市勐旺鄉法律服務所巖香囡,聯系電話2480111;
5.景洪市大渡崗鄉法律服務所韓瑩,聯系電話2440012;
6.景洪市普文鎮法律服務所文雅群,聯系電話2462433;
7.景洪市基諾鄉法律服務所木文華,聯系電話2470562;
8.景洪市景哈鄉法律服務所陸章,聯系電話2491415;
9.景洪市勐罕鎮法律服務所玉應,聯系電話2410937;
10.景洪市勐龍鎮法律服務所巖溫,聯系電話2740769;
11.景洪市嘎灑鎮法律服務所李榮,聯系電話2712916。
六、注意事項
1.各基層法律服務所對應聘人員進行嚴格審查,擇優推薦,報經市司法局審核同意聘用的,由應聘人員與基層法律服務所簽訂聘用合同書,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利于今后優質高效地開展法律服務工作。
2.各基層法律服務所于3月7日將相應的材料收齊并交基層管理股,以便逐級審核上報。
3.若有疑問,請致電景洪市司法局基層管理股段開宏,聯系電話2585281。
特此公告
景洪市司法局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