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學校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非事業編制合同制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員2名,現將具體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學校黨委、行政統一領導下進行,成立公開招聘工作小組。工作小組由紀委辦(監察處)、學生工作處、人事處等單位負責人組成,工作小組辦公室設人事處,具體協調組織公開招聘工作事宜,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二、招聘原則
堅持面向社會、綜合考評、平等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確保招聘人員的綜合素質。
三、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熱心教育事業;
(二)思想品德好,能以身作則,熱愛本職工作,為人師表;
(三)具有良好的溝通能力和團隊合作精神,工作認真負責、細致、踏實;
(四)身體健康,具有勝任應聘崗位工作的身體條件;
(五)應聘崗位要求:應聘人員需具有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本科階段與研究生階段均為心理學專業或相關專業背景,具有二級心理咨詢師(含二級)以上資質,能夠獨立完成心理咨詢任務,熟悉心理分析、心理干預、心理矯正的相關原理和操作技巧,針對不同的學生,進行有效的心理分析和咨詢;能夠熟練運用word、excel、powerpoint辦公軟件。
(六)年齡要求:原則上不超過35歲(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部門 | 崗位類別 | 崗位名稱 | 計劃 | 學科或專業 | 學歷 |
學生工作處 | 學生管理 | 心理健康教育 | 2 | 心理學 |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有工作經驗者優先。 |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發布
通過湖南科技大學校園網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6年3月21日—2016年 4月4日。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現場審核的方式。
3、網上報名:應聘者登陸湖南科技大學人事處網站下載中心,下載并如實填寫《湖南科技大學非事業編制人員公開招聘報名表》。將《報名表》和學歷、學位證書(國外學歷需提供教育部認證材料)、身份證、個人簡歷(工作經歷、科研成果及獲獎等)等材料發送到電子郵箱:1970359255@qq.com 。
4、初審:根據招聘崗位條件對網上報名的應聘者進行初審,通過初審的人員名單及現場審核時間在湖南科技大學校園網上公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現場審核:通過初審的人員攜帶學歷、學位證書(國外學歷需提供教育部認證材料)、身份證的原件和一份復印件以及《湖南科技大學非事業編制人員公開招聘報名表》原件和個人簡歷(工作經歷、科研成果及獲獎等)等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湖南科技大學人事處進行資格復審。
(三)考試方法
1、開考比例:崗位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
2、考試方式
采取面試、試講和個體咨詢的方式進行,總分100分,其中面試40%,試講30%,個體咨詢30%。面試包括自我介紹、問題回答兩個環節,主要根據崗位要求對應聘者的綜合素質進行考核評價;試講和個體咨詢由學生工作部(處)提供教學內容與咨詢個案,應聘人員在1小時之內現場準備、然后進行試講和咨詢。
面試由用人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參與,面試、試講和個體咨詢由學校紀委辦(監察處)全程監督。
(四)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內容為健康體檢和心理測試。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內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現、工作能力等情況,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及體檢、考察結果,經招聘工作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報學校審定。
七、聘用及待遇
經學校審定同意聘用人員按照《湖南科技大學非事業編制合同制全職教職工聘用管理辦法(試行)》(科大政發【2015】3號)規定與學校簽訂《非事業編制合同制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員待遇按照《湖南科技大學非事業編制合同制全職教職工薪酬管理辦法(暫行)》(科大政發【2014】99號)執行。
聯系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桃園路湖南科技大學人事處(綜合樓423室)
聯系電話: 0731—58290012(人事處 李老師)
舉報電話: 0731—58291312(監察處)
湖南科技大學
2016年 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