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上級文件精神,切實做好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援助工作,根據《內蒙古自治區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內人社辦發〔2015〕345號)、《赤峰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實施細則》文件要求,現將2017年公益性崗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用對象和條件
本次招用的對象為阿旗戶籍并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的就業困難人員(以下七類人員),公益性崗位在崗人員(合同未到期人員),不能報名。
1、城鎮登記的“4050”失業人員(女滿40周歲,男滿50周歲),以下簡稱“4050”人員;
2、持有《殘疾證》并有勞動能力、有就業愿望的城鎮殘疾人;
3、經申報確認的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
4、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間女滿35周歲、男滿45周歲的城鎮失業人員;
5、在城鎮規劃區內,完全喪失土地且女滿40周歲、男滿50周歲的失地人員;
6、連續失業一年以上女滿35周歲、男滿45周歲,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供職業介紹服務3次以上、非因本人原因仍未能就業的城鎮失業人員;
7、具有內蒙古戶籍,畢業3年以上仍未就業的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和貧困家庭的高校畢業生。
二、報名辦法
旗直各部門(單位)開發公益性崗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計劃、職位、條件等要求,通過科爾沁綠源網站向社會公布,采取統一集中報名的辦法,由就業局負責報名和資格審核工作。報名時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
1、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二寸照片一張;
4、普通高校生應提供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5、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6、報名條件中規定的證明材料;
三、報名時間
2017年6月14日至6月20日 (周六周日休息)
四、報名地點
阿旗就業局勞動力市場大廳(就業局二樓)
五、招用程序和辦法
招用工作由就業局統一組織。報名時,由旗就業局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核,應聘職位由應聘者自行選擇,報名時預先告知應聘人員的報名順序號,根據各崗位的性質特點和招用計劃,按照報名先后順序確定聘用人員,應聘人員不符合應聘條件的按報名順序依次遞補,保證用人單位選擇到合適的人員,就業困難人員選擇到滿意的崗位。招用人員確定后,由就業局統一派遣到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協議書,并按有關規定約定試用期。
阿魯科爾沁旗就業服務局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