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縣人事人才工作會議精神,結合城區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隊伍實際,經研究決定:面向全縣基層學校,公開選調專業教師16名。選調方案如下:
一、選調崗位名額
1.城關中學4名(其中英語2名,物理1名,語文1名)。
2.城關小學4名(其中語文2名,數學2名)。
3.城關二小4名(其中語文2名,數學2名)。
4.縣第二幼兒園4名。H
二、選調對象范圍
本縣在編在崗的中小學、幼兒園正式教師。
三、選調資格條件
1.遵守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敬業精神,符合《教師法》和《教師資格條例》要求,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無精神病史;
3.學歷及專業。報考初中教師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所學專業與報考專業一致。報考小學教師應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小學語文應為文科專業,小學數學應為理科專業或現任教學科與報考學科一致。報考幼兒園教師應具有專科或幼兒師范專業中專學歷,所學專業應為學前教育、幼兒教育、小學教育或音樂、舞蹈、美術、藝術類專業。
4.資歷及業績考核。報考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均應具有五年以上教學經歷,從事本專業教學三年以上(截止日期為2013年7月),具有班主任工作經歷,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三年教學成績測試在全縣中等水平以上。
四、公開選調程序
1.報名時間:2013年8月19日至21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17:30。
2.報名方式和地點:由報名人員在填寫《嵐皋縣城區學校選調教師報名表》一式三份,經所在學校、鎮辦審核同意后,持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3張,在嵐皋縣教育體育局報名并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現場資格審查合格人員交報名費100元。每人只限報考一個崗位。
3.準考證領取:經縣教育局、縣人社局資格審查通過的人員于8月26日在縣教育體育局領取筆試準考證并筆試,未領取筆試準考證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參加筆試的人數與公開遴選職位的比例不得低于3:1,低于3:1比例的按比例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選調計劃。
4.筆試:筆試采用閉卷方式。考試內容: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其中綜合知識占50%,專業知識50%。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面試: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采用講課和答辯(幼兒教師采用教學活動組織和才藝展示)的形式進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出綜合成績。
筆試、面試工作由縣教育體育局組織,縣人社局、縣編辦、縣監察局全程監督和指導。
6.考察體檢:由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考察人選,按照選調名額與考察人選1:1的比例,由縣教育局對考察人選進行全面考察。根據考察結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組織體檢。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考察中發現有嚴重違法違紀的,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
7.公示:根據考察體檢結果,提出擬選調人員名單,經縣教育局、縣人社局同意后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五天。
8.辦理調動手續:擬選調人員經公示無異議,按照有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若調入單位無相應專業技術崗位職數的應高職低聘。
嵐皋縣教育體育局
嵐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嵐皋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1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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