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錫署辦發[2013]41號《錫林郭勒盟行政公署辦公廳關于印發<錫林郭勒盟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和錫人社辦字[2013]156號《錫林郭勒盟人力資源
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開發公益性崗位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有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旗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以人為本,圍繞自治區“8337”和我旗“53331”指導思想,大力實施民生優先戰略,進一步加大對就業困難人員幫扶,為促進就業和穩定就業形勢、實現動態消除“零就業家庭”、創建“充分就業”的目標作出貢獻。
二、崗位設置
貫徹落實錫盟下達給我旗的2013年“民生工程”目標任務,促進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現就業,提升我旗基層公共服務能力及水平。招錄人員從事就業、社會保障、民政、社會矛盾排查調解等基層基礎工作,招錄崗位如下:
(一)民生協理員71個;
(二)特設公益性崗位16個。
三、崗位條件
(一)民生協理員:
1、具有阿巴嘎旗戶籍人員;戶籍必須2013年6月30日前遷入;未遷回戶口的應屆畢業生入學前須為阿巴嘎旗戶籍;
2、30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業專科以上學歷畢業生,優先使用蒙語授課和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
4、具有崗位需求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二)特設公益性崗位:1997年及以前入學,派到阿旗目前未就業的統招統配中專(含技校)畢業生、2002年以前(含2002年)經自治區組織的教育招生考試錄取、入學時為阿旗戶籍的,目前尚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師范學校畢業生和小教大專班畢業生,不限年齡。
四、上崗辦法
(一)民生協理員:
根據蘇木鎮、嘎查、社區轄區內高校畢業生報名情況,按照以下三種方式聘用。
1、只有一名高校畢業生報名登記的轄區,可按自愿上崗和能勝任民生協理員工作的原則,在旗、蘇木、嘎查同時公示7天,無異議后直接聘用。
2、沒有高校畢業生報名登記的轄區,可在自愿的前提下,允許其它轄區高校畢業生報名,通過考試聘用。
3、多名高校畢業生報名登記的轄區,通過考試競聘上崗。
(二)特設公益性崗位:
特設公益性崗位人員不限報名比例,不分崗位報名。
1、綜合成績前五名,安置蘇木鎮事業崗位,簽訂三年勞動合同。按照阿政發[2012]88號《關于<阿巴嘎旗1997年以前入學未就業統招統配中專(含技校)畢業生信訪問題解決方案>的批復》文件精神,享受同類在職人員的同等待遇,合同期滿后,根據本人工作表現,考核合格者,充實到事業單位。
2、特設公益性崗位的其余錄用人員,按成績依次安置到各蘇木鎮和社區。參照民生協理員管理辦法管理。
五、報名考試
(一)報名時間:2013 年12月14日至2013年12月23日
(二)報名方式:報考者攜帶本人學歷檔案、身份證、畢業證等各類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4張到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報名處進行報名登記。
(三)報名費:每人120元。
(四)體檢。應考人員統一到旗中心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國家公務員體檢項目和收費標準執行,體檢費由考生自理。體檢合格的人員方可參加考試。
(五)考試。
1.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形式,筆試總分為100分,試卷分為蒙漢兩種文字,考生要在報名時明確選擇,根據綜合成績排名錄用。筆試內容不指定參考用書。
2、考察:由旗人社局及相關部門組成工作組對入圍人員進行考察。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擬聘用資格。
(1)曾因違法犯罪受過刑事處罰人員。
(2)有群眾舉報不符合報考條件并查實的人員。
若出現考察不合格的人員,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公示。成績入圍的考生在媒體公示7天,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如有異議可采取實名方式舉報,否則不予受理。
六、組織領導
為確保招錄工作順利進行,成立招錄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政府分管旗長擔任,抽調人社、監察等部門人員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考生報考資格審查辦公室,負責審查考生報考資格。報名結束后將報考情況提交考錄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具體考務工作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同時聘請行風監督員對考錄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七、崗位報酬及社會保險
(一)崗位報酬:民生協理員崗位報酬為每人每月1500元(盟級承擔1000元,旗財政承擔500元), 由人社部門統一發放。
(二)辦理社會保險:由社保部門統一為民生協理員崗位就業人員辦理社會保險,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60%。個人年繳比例按繳費基數的11%(基本養老保險8%+基本醫療保險2%+失業保險1%)繳納社會保險和大病保險35元,其余28%(基本養老保險20%+基本醫療保險6%+失業保險2%)的社會保險費和大病保險35元由地方財政撥付。
八、人員管理
使用的民生協理員由旗人社局負責人事管理并簽訂勞動合同和備案,勞動合同一年一簽,期滿經考核合格可續簽,以勞動合同的形式予以明確。
九、退出機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停止發放工資及各項補貼: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通過其他途徑已實現就業的;
(3)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4)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管理制度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報名表從
網址:阿旗就業網http://www.aqjyj.gov.cn
或阿旗政務網http://www.abg.gov.cn
或阿旗黨建網http://www.abgqdj.gov.cn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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