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技術二級崗位由自治區實行總量控制和管理,其聘用應按人事管理權限報自治區審核批準。
一、基本條件:
1、在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社會科學領域為自治區做出重大貢獻的專家、學者。
2、為自治區經濟和社會發展做出重大貢獻,享有盛譽,業內公認的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
3、在醫療衛生事業中精通基礎理論和專業技術知識,在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中有重大科學發現,或在理論、方法上有重大創新,具有豐富的臨床或技術工作經驗,能夠解決重大的復雜疑難技術問題,業內公認的全區一流專業學者。
4、取得教授任職資格以來,承擔2門以上本科生專業必修課或研究生課程的教學任務,教學工作量飽滿,教學效果好。
5、近三年來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
二、必備條件:
聘用在正高級專業技術崗位滿9年,且現聘用在專業技術三級崗位,并具備下列(一)、(二)類各一項,且(三)至(七)類任意三類中各一項者,可申報專家評審二級崗位:
(一)人才及社會影響類:
1、自治區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2、自治區深入生產第一線有突出貢獻人員;
3、自治區優秀專業技術人員;
4、國家級優秀教師獲得者;
5、高等學校自治區級教學名師獎獲得者;
6、國家或自治區科技創新團隊帶頭人;
7、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人選;
8、自治區“321”人才工程一層次人選。
(二)獎項類:
1、國家科學技術獎三等獎獲得者(個人排名前三);
2、自治區科學技術獎二等獎獲得者(個人排名前二);
3、自治區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政府獎)獲得者(個人排名第一);
4、國家社會科學規劃基金項目優秀成果二等獎獲得者(個人排名前二);
5、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二等獎獲得者(個人排名前二);
6、國家級教學成果二等獎獲得者(個人排名前二)、自治區教學成果二等獎獲得者(個人排名第一)。
(三)項目類:
1、主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3項;
2、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3項;
3、主持國家社會/自然科學基金1項并獲得自治區“草原英才”項目人選。
4、主持教育部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2項;
5、“草原英才”工程高校創新團隊項目帶頭人。
(四)學科及團隊建設類:
1、國家本科教學質量工程項目(特色專業、精品課程、雙語教學示范課程、實驗教學示范中心、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教學團隊等)負責人;
2、省部級以上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研究基地(中心)等帶頭人。
3、自治區品牌專業、精品課程、教學團隊等2個項目負責人;
(五)專業學術類:
1、以第一完成人在Science、Nature及在本學科頂尖國際學術期刊發表學術論文,并產生重大學術影響;
2、以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被SCI、SSCI、EI收錄6篇;
3、以第一作者在CSSCI來源期刊上發表,并被《新華文摘》、《中國社會科學文摘》、《中國人民大學復印報刊資料》和《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轉載6篇;
4、主編(排名第一)并公開出版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國家級規劃教材1部;
5、公開出版高水平學術專著1部(20萬字以上);
6、作為第一發明人獲得發明專利4項,或獲得發明專利2項、實用新型專利4項。
(六)科研成果轉化類:
作為第一主持人的科研成果轉化2項,產生重大經濟效益(以成果使用單位盟市級以上主管部門提供的轉化證明和當地財政、稅務部門提供的經濟效益證明為準);或作為第一主持人為政府部門提供決策咨詢4項,被盟市級以上政府部門采納并產生重要影響,具有顯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以咨詢報告、盟市級政府部門采納證明及影響證明為準)。
(七)其它類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委員、國務院學科評議組成員;全國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委員,教育部各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衛生部各專業分會委員;教育部科學技術委員會委員;教育部社會科學委員會委員;國家一級學會、二級學會會長(理事長)、副會長(副理事長)、秘書長;自治區一級學會會長(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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