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二級崗位聘用辦法(試行)》的通知>(內人社發[2013]126號)(以下簡稱“辦法”)和《關于開展專業技術二級崗位首次聘用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內人社辦發[2013]339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制定我校專業技術二級崗位聘用工作實施方案。
一、聘用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德才兼備、注意業績,鼓勵創業、創新和創造的原則。
二、聘用范圍
(一)已聘用在學校專業技術三級崗位人員;
(二)2006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間,已辦理退休手續且符合專業技術二級崗位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聘用條件
《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二級崗位聘用辦法(試行)》第八條、第九條相關規定;
《內蒙古民族大學專業技術二級崗位聘用條件》。
四、聘用職數
根據《通知》中“首次擬聘專業技術二級崗位的人數,區直單位以不超過本單位核準專業技術二級崗位數額的50%作為控制比例”要求下達職數。此次聘用職數為:校本部10個,附屬醫院3個。
推薦的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比照在職的同級同類人員的條件嚴格掌握,經核準后,不占本單位專業技術二級崗位數額。
五、組織領導
(一)學校成立專業技術二級崗位聘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二級崗位聘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人事處,負責二級崗位聘用工作的組織協調。
(二)學校成立專業技術二級崗位聘用工作專家組,專家組由相關學科的專家組成,負責二級崗位評審。
(三)各單位成立專業技術二級崗位聘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本單位二級崗位推薦工作。
六、申報程序
(一)申請應聘。應聘人員提出應聘申請,填報《專業技術二級崗位聘用申報表》和《專業技術二級崗位擬聘人選匯總表》,并提供相關支撐材料原件與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與推薦擬聘人選。各單位專業技術二級崗位聘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應聘者的聘用資格和基本條件進行審核,將符合申報條件的擬聘人選上報學校。
(三)學校評審。學校相關部門審核申報材料并組織專家評審。
(四)公示。擬聘人選經學校審定后進行公示。
(五)審核備案。公示無異議后,學校將有關材料報自治區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備案。
(六)簽約聘用。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政策和學校相關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受聘人員與學校簽訂崗位聘用合同。
七、聘期管理
(一)崗位聘用期限為三年。聘期內退休人員,按在崗實際年限聘用。
(二)對聘用二級崗位的人員實行年度和聘期考核。聘用合同期滿前,學校根據聘用合同,考核聘用人員的履職情況,經考核定為合格以上等次的,報經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后續聘,經考核定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低聘或解聘。
八、相關要求和說明
(一)2006年7月1日以后辦理退休手續的專業技術人員,由退休前所在單位負責通知相關人員。按照聘用條件和聘用程序,退休人員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
(二)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專業技術二級崗位聘用工作,正確理解和準確把握自治區的政策要求,嚴格按照日程安排開展工作,并指定專人負責具體事宜。
(三)申報人所報送的材料內容須真實準確,格式統一規范。需提供相關支撐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復印件按《申報表》填報順序排列,不需裝訂。
各單位對申報人填寫的內容、業績成果和證件、證書的真實性進行認真審核,人事處將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審查不合格的材料不予接收。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參評資格,5年內不得申報。
(四)聘用條件和申報表中所涉及的獎項、榮譽稱號認定時間為任教以來;所涉及的科研項目、論文、專著、教材、專利等業績成果認定時間為所聘崗位工作期間;以內蒙古民族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
(五)專業技術人員任職年限起算時間為本人受聘現專業技術職務之月至2013年12月。
(六)專業技術人員取得的同一成果獲得不同層級獎勵的,按所獲最高層級獎勵計算,不累加計算。
(七)本次二級崗位聘用首先限于符合《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二級崗位聘用辦法(試行)》第八條、第九條規定的專業技術人員。若下達的聘用職數已滿,則不再考慮其他條件人選;若職數尚有空余,則依據《內蒙古民族大學專業技術二級崗位聘用條件》遴選人員補充。堅持優中選優,寧缺毋濫,不符合條件的,一律不得推薦。
(八)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三份)務必于12月15日前報送人事處師資科(行政樓324室),同時提交電子版(nmdbjy@126.com)。
九、時間安排
本次聘用工作自2013年12月13日開始至12月20日結束(詳見附表)。
十、有關收費問題
全區二級崗位的申報、審核、評議、核準等項工作不向申報人收取任何費用。
此《實施方案》與內蒙古自治區文件若有相悖之處,以自治區文件為準。
附件1:聘用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4:二級崗位聘用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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