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鞏縣公開招聘10名勞動合同管理專職消防員
公告
根據十五屆縣人民政府2014年7月4日常務會議(岑府常議[2014]8號)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決定面向本縣公開招聘10名勞動合同管理專職消防員。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職位與名額
A職位:7名(其中男性7名)。
B職位:3名(其中男性3名)。
二、工資福利待遇
基本工資為壹仟玖佰貳拾(1920.00)元,公安執勤津貼、加班補貼參照公安人員標準執行,養老、失業、職工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工傷按相關規定辦理。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A職位面向:至2014年7月29日與公安機關及工業園區管委會簽訂勞動合同并在岑鞏公安系統和工業園區從事協勤工作的現職人員。
B職位面向:至2014年7月29日具有岑鞏縣戶籍的退役軍人。
(二)招聘條件:
1、至2014年7月29日系岑鞏縣戶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事業心,組織紀律性強。
3、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1996年7月29日及以前出生),30周歲及以下(1984年7月29日及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體形端正,無疾病,身高162CM以上,雙側單眼裸眼視力均在4.8以上。
5、高中以上文化,退伍軍人可放寬到初中以上文化。
6、具備招聘職位所規定的其它資格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公安機關治安處罰及以上處罰的人員。
2、曾經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3、受過黨紀處分的人員。
4、有違法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5、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6、有恐高癥者。
四、招聘的工作程序
由岑鞏縣公安消防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人員招聘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公開招聘工作。
(一)發布招聘實施方案
在岑鞏縣人民政府網、岑鞏縣公務群發布。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4年8月2日——8月3日17時30分止。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地點:岑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黨政辦公樓二樓)
(三)報名需提交材料
1、岑鞏縣2014年公開招聘公安消防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人員報名表1份。
2、本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1份。
3、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或縣民政局、縣人武部出具的退伍證明)。
4、本人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5、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6、享受加分條件的資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7、報考A職位的考生須提供縣公安局出具的從事協勤工作的證明。
(四)報名費100元
(五)資格審查
由岑鞏縣公開招聘公安消防勞動合同管理工作員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招聘辦)工作人員對報名人員的戶籍、年齡、學歷和報考證件等進行初步審核,符合條件者準予報名;報名后經復審,符合條件者進入下一程序。
五、心理素質測試、體能測試、面試與加分
(一)心理素質測試
心理素質測試分為通過和未通過,主要測試恐高等,心理素質測試通過的考生方可進入體能測試環節,否則取消進入下一程序。
(二)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工作由“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測試項目為立定跳遠、1500米跑、100米跑、引體向上等四項,每項成績占體能測試成績的25%。體能測試方式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公政治[2010]445號)執行。
(三)面試
體能測試結束后,由岑鞏縣“領導小組”按A、B職位考生體能測試達標成績高分到低分順序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出現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報名或因體能測試出現缺考、違紀、棄權、未通過心理素質測試等原因致使面試人員達不到1:3比例的,參加體能測試并取得有效達標成績的考生可進入面試。
面試工作由“領導小組”組織實施,面試時間由“招聘辦”工作人員提前通知面試考生,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方式。
(四)加分
為體現對城鄉居民中優秀人員的照顧,對曾獲縣團級以上表彰的先進個人每次在總成績上加1分,消防部隊退役軍人在總成績上加3分,加分可累計計算。
(五)總成績比例計算
參加體能測試、面試的考生,體能測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考生總成績=體能測試成績x50% +面試成績x50%+加分
六、體檢
面試工作結束后,按照本實施方案規定程序和條件及A、B職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按體能測試成績高的優先)。
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按照本實施方案規定程序和條件從該職位考生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本次體檢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黔人發(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黔人社廳發(2010)64號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體檢工作在縣紀檢監察機關監督下由“招聘辦”統一安排在指定的縣級及以上人民醫院進行。
不按時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七、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由“招聘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對被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核。
在考察中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考察不合格取消擬聘用資格。
1、受過公安機關治安處罰及以上處罰的人員。
2、曾經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3、受過黨紀處分的人員。
4、有違法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5、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八、簽訂勞動合同
經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招聘辦”在岑鞏縣人民政府網和岑鞏縣人民政府政務公開欄向社會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由岑鞏縣公安局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書,合同期限為叁年(其中試用期3個月)。
九、紀律監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報名、體能測試、面試、體檢等環節工作人員必須依法嚴格認真履職,涉及與本人有應回避的親屬關系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二)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其情節輕重,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為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客觀性,凡發現考生在報名、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簽訂勞動合同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經查證屬實,終止勞動合同,并追究相關責任。
(三)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接受同級人大、政協、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和新聞單位與社會監督。
十、岑鞏縣公開招聘勞動合同管理專職消防員領導小組辦公室是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責任主體,未盡事宜由“招聘辦”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55—3574937(招聘辦)
監督電話:0855—3574856(縣紀委、監察局辦公室)
二O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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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鞏縣2014年公開招聘勞動合同管理專職消防員報名表》來源于岑鞏縣人民政府網,最近更新2014 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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