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勐臘縣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改善人才隊伍結構,提高服務能力,促進衛生事業的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家、云南省,西雙版納州的相關規定和要求,結合我縣缺編嚴重的實際,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勐臘縣人民政府批準,決定面向全國各高等醫學類院校的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及在各醫療衛生單位工作的臨時聘用人員中引進專業技術人才,現將有關引進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進范圍和對象
1.在醫學類院校就讀的畢業生或在醫療衛生單位工作的醫學類專業技術人才。
二、引進對象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精神風貌。
3.身體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用人單位及引進崗位設置的專業、學歷等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5.引進崗位條件詳看引進計劃表。
三、引進原則
1.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全國各醫學類院校應、往屆本、專科畢業生及研究生公開引進。
2.同等條件下,本縣生源本人愿意且符合引進崗位專業、學歷等要求的優先錄用。
3.確保引進質量,寧缺勿濫。
四、考核
由縣衛生局和人事部門組成專家團,對資格審查符合報名人員進行考核。面試組由人才引進專家團5人組成,面試3—5題,同一崗位按引進職數從高分到低分初步確定引進人員并簽訂就業協議。
五、報名時間、地點和辦法
1.報名時間:2015年3月13日至5月30日。
2.報名地點:(1)3月13日至4月13日在各醫學類大專院校招聘會場;(2)4月14日至5月30日勐臘縣衛生局黨辦。
3.報名需提供材料:報名人員須持有個人簡歷(詳細)、身份證、畢業證、在勐臘縣衛生系統服務的人員需提供云南省勞動合同、相關資格證書、大專院校就業協議一式四份。
4.考核采取面試和查閱檔案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六、引進專業及人數和要求
招聘單位(全稱) | 隸屬關系 | 單位所在地 | 單位類別 | 招聘總數 | 專業要求 | 招聘人數 | 其他要求 |
勐臘縣人民醫院 | 勐臘縣衛生局 | 勐臘縣城 | 公立 | 18 | 臨床醫學 | 11 | 普通招生計劃醫學院校畢業生,本科及以上學歷,戶籍不限,本縣生源優先,年齡為30周歲以下。 |
護理學 | 5 | ||||||
麻醉學 | 2 | ||||||
勐臘縣中醫院勐臘縣中醫院 | 勐臘縣衛生局勐臘縣衛生局 | 勐臘縣城勐臘縣城 | 公立公立 | 18 | 臨床醫學檢驗 | 2 | 普通招生計劃醫學院校畢業生,本科及以上學歷,戶籍不限,本縣生源優先,年齡為30周歲以下。 |
中藥學 | 4 | ||||||
麻醉學 | 1 | ||||||
中西醫臨床醫學 | 2 | ||||||
口腔醫學 | 1 | ||||||
護理學 | 2 | ||||||
中西醫臨床醫學(婦產科) | 1 | 普通招生計劃醫學院校畢業生,本科及以上學歷,戶籍不限,性別:女,年齡為30周歲以下。 | |||||
醫學檢驗診斷 | 1 | 普通招生計劃醫學院校畢業生,大專及以上學歷,戶籍不限,本縣生源優先,年齡為30周歲以下。 | |||||
醫學影像 | 3 | ||||||
傣醫臨床 | 2 | ||||||
勐臘縣第二人民醫院 | 勐臘縣衛生局 | 勐捧鎮 | 公立 | 14 | 醫學影像 | 1 | 普通招生計劃醫學院校畢業生,專科及以上學歷,戶籍不限,本縣生源優先,年齡為30周歲以下。 |
臨床(耳鼻喉) | 1 | 普通招生計劃醫學院校畢業生,專科及以上學歷,戶籍不限,本縣生源優先,年齡為30周歲以下。 | |||||
藥學 | 1 | ||||||
護理學 | 2 | ||||||
臨床(內科) | 2 | ||||||
臨床(外科) | 1 | 普通招生計劃醫學院校畢業生,專科及以上學歷,戶籍不限,本縣生源優先;臨床(中傣醫)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為30周歲以下。 | |||||
臨床(骨科) | 2 | ||||||
臨床(中傣醫) | 2 | ||||||
臨床(婦產科) | 2 | ||||||
勐臘縣社區服務中心 | 勐臘縣衛生局 | 勐臘縣城 | 公立 | 5 | 臨床醫學 | 3 | 普通招生計劃醫學院校畢業生,本科及以上學歷,戶籍不限,本縣生源優先,年齡為30周歲以下。 |
臨床(中傣醫) | 2 | ||||||
勐臘縣婦幼保健院 | 勐臘縣衛生局 | 勐臘縣城 | 公立 | 6 | 臨床檢驗 | 1 | 普通招生計劃醫學院校畢業生,本科及以上學歷,戶籍不限,本縣生源優先,年齡為30周歲以下。 |
醫學影像(B超) | 1 | ||||||
醫學影像 | 1 | ||||||
臨床醫學(兒科) | 1 | ||||||
臨床(婦產科) | 1 | ||||||
臨床(麻醉學) | 1 | ||||||
勐臘縣易武鄉衛生院 | 勐臘縣衛生局 | 易武鄉 | 公立 | 5 | 臨床醫學 | 2 | 普通招生計劃醫學院校畢業生,專科及以上學歷,戶籍不限,本縣生源優先,年齡30周歲以下;具有執業醫師及以上資格證的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至今仍在勐臘縣衛生系統服務的學歷放寬到中專);具有護師以上資格證的年齡放寬到35周歲以下(至今仍在勐臘縣衛生系統服務的學歷放寬到全日制中專)。 |
護理學 | 2 | ||||||
公共衛生 | 1 | ||||||
勐臘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 勐臘縣衛生局 | 勐臘縣城 | 公立 | 7 | 預防醫學 | 4 | 普通招生計劃醫學院校畢業生,專科及以上學歷,戶籍不限,本縣生源優先,年齡為30周歲以下。 |
醫學檢驗 | 2 | ||||||
醫學影像 | 1 | ||||||
勐臘縣勐臘鎮衛生院 | 勐臘縣衛生局 | 勐臘縣城 | 公立 | 2 | 臨床醫學 | 2 | 普通招生計劃醫學院校畢業生,專科及以上學歷,戶籍不限,本縣生源優先。年齡30周歲以下,具有執業醫師及以上資格證的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至今仍在勐臘縣衛生系統服務的學歷放寬到中專)。 |
勐臘縣象明鄉衛生院 | 勐臘縣衛生局 | 勐臘縣象明鄉 | 公立 | 2 | 臨床醫學 | 1 | 普通招生計劃醫學院校畢業生,專科及以上學歷,戶籍不限,本縣生源優先。年齡30周歲以下,具有執業醫師及以上資格證的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至今仍在勐臘縣衛生系統服務的學歷放寬到中專),具有護師及以上資格證的年齡放寬到35周歲以下(至今仍在勐臘縣衛生系統服務的學歷放寬到全日制中專)。 |
護理學 | 1 | ||||||
勐臘縣勐侖鎮衛生院 | 勐臘縣衛生局 | 勐侖鎮 | 公立 | 4 | 臨床(內科) | 1 | 普通招生計劃醫學院校畢業生,專科及以上學歷,戶籍不限,本縣生源優先。年齡30周歲以下,具有執業醫師及以上資格證的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至今仍在勐臘縣衛生系統服務的學歷放寬到中專)。 |
臨床(兒科) | 1 | ||||||
臨床(外科) | 1 | ||||||
臨床(婦產科) | 1 | ||||||
勐臘縣勐滿鎮衛生院 | 勐臘縣衛生局 | 勐滿鎮 | 公立 | 2 | 藥學 | 1 | 普通招生計劃醫學院校畢業生,專科及以上學歷,戶籍不限,本縣生源優先。年齡30周歲以下,具有執業藥師證及以上資格證的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至今仍在勐臘縣衛生系統服務的學歷放寬到中專)。 |
中西醫臨床醫學 | 1 | 普通招生計劃醫學院校畢業生,專科及以上學歷,戶籍不限,本縣生源優先,年齡30周歲以下;具有執業醫師及以上資格證的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至今仍在勐臘縣衛生系統服務的學歷放寬到中專)。 | |||||
勐臘縣勐滿口岸醫院 | 勐臘縣衛生局 | 勐滿鎮 | 公立 | 17 | 臨床醫學 | 14 | 普通招生計劃醫學院校畢業生,專科及以上學歷,戶籍不限,本縣生源優先。年齡30周歲以下,具有執業醫師及以上資格證的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至今仍在勐臘縣衛生系統服務的學歷放寬到中專) |
檢驗 | 1 | 普通招生計劃醫學院校畢業生,專科及以上學歷,戶籍不限,本縣生源優先,年齡為30周歲以下 | |||||
口腔醫學 | 1 | 普通招生計劃醫學院校畢業生,專科及以上學歷,戶籍不限,本縣生源優先,年齡為30周歲以下 | |||||
藥劑 | 1 | 普通招生計劃醫學院校畢業生,專科及以上學歷,戶籍不限,本縣生源優先。年齡30周歲以下,具有執業藥師證及以上資格證的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至今仍在勐臘縣衛生系統服務的學歷放寬到中專)。 |
七、引進程序
1.現場受理畢業生報名,根據報名提供材料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2.由組成的專家團人員對面試人員現場評分,以綜合評分確定錄用人員,相同崗位具有資格證者優先聘用。
八、擬聘用人員的確定
引進面試考核結束后,接收擬聘用畢業生的《普通大中專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畢業生檔案;將擬聘用畢業生的請示及擬錄用畢業生花名冊造冊上報人社局、縣政府審核批準后,與畢業生簽訂《普通大中專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將協議書返回各院校作為考生所在院校畢業開具報到證的依據。考生畢業報到時,由縣人社部門統一組織政審,合格者確定為正式聘用人員進行公示,無異議者,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九、聘用及聘用后的管理
1.公示期內未接到不良反映的由各用人單位填寫《事業單位新聘人員錄用審批登記表》報主管部門和同級人社部門簽字后,報人社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2.新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
3.新聘用人員必須遵守與用人主管部門簽訂的協議書附件之規定。
十、紀律要求
1.堅持引進原則及程序,嚴格引進條件,嚴格引進工作紀律,堅決杜絕不正之風。
2.加強對引進工作的監督,增強引進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縣人社局做好引進指導,確保引進工作公平、公正。
3.領導小組要認真按照引進原則、條件、程序具體實施引進工作。
4.切實加強組織協調。嚴格按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引進醫學類專業技術人才,明確職責分工,密切配合,認真實行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務必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切實按照規定和程序辦事。
十一、本公告由勐臘縣衛生局、勐臘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十二、聯系電話
勐臘縣人社局:0691—8129178
勐臘縣衛生局:0691—8122354、8122518
聯系人及電話:呂航,18988112796
畢業生就業協議
甲方:勐臘縣衛生局
乙方:(擬聘用人員)
一、雙方其他權利責任的約定
1.全日制普通高等醫學類院校應、往屆畢業生,具備引進崗位所需的條件。本、專科、中專學歷(根據引進單位崗位需求及當年引進要求確定),并按照正常程序取得畢業證書。
2.乙方須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出具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表格)。
3.乙方須當場面試合格,并通過相關部門的政審。
4.乙方須如實提供學歷證書、成績登記表、就業推薦表、體檢登記表及相關證書等復印件。
5.乙方須服從甲方(用人單位)工作安排,服務期至少為五年,服務期未滿不得提出調動、考公務員等其他事宜(衛生主管部門根據需求安排的除外)。
6.乙方一經聘用即納入衛生系統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按編管理,并與聘任單位簽訂崗位聘用合同。
7.甲方有責任督促用人單位為乙方提供工作、生活上的基本條件,按正常錄用人員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二、違約責任
1.由于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一款第1條至第5條,造成甲方拒絕聘用乙方的,所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違反協議,中途毀約或者因考公公務員、調動等原因離職未服務滿五年,乙方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30000元(大寫:叁萬元正),并償還除工資外用人單位支付的其它費用。
勐臘縣衛生局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