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經濟應當講誠信,但在一定條件下又可能出現誠信缺失。在追求利潤最大化的競爭中,有三種獲利情況:一是通過效率與誠信并重,達到個人利益最大化與社會利益最大化的統一;二是通過合法途徑追求利潤,不搞不正當競爭,不搞商業欺詐,利己而不損人;三是唯利是圖,不講信用,搞不正當競爭,采取損人利己的方法牟取利潤。第三種情況的存在表明,市場經濟并不內在地必然是信用經濟,也可能出現誠信缺失甚至爆發信用危機。
有一種觀點認為,我國誠信缺失現象的產生是由于市場經濟不成熟、不完善。誠然,不成熟、不完善的市場經濟為暗箱操作、造假行騙提供了更多空隙,但成熟和發達的市場經濟只會減少而難以完全消除信用危機。近年來美國的安然公司造假事件、日本的“活力門丑聞”等,就是這方面的例子。我國的誠信缺失現象,主要也是由于上述第三種情況擴大、蔓延造成的。
還有一種觀點認為,誠信缺失與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經濟人理性有關,是市場經濟對利益的過度強調使人們失去了誠信。事實上,經濟人理性與誠信是一枚硬幣的兩面。正是由于經濟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社會分工和專業化使人們不可能自我滿足,所以人與人之間才互相合作,合作就需要誠信。可見,經濟人理性與誠信可以相輔相成,并不必然是對立的。
我國當前誠信缺失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第一,體制轉軌。同美國“安然事件”等誠信問題不同,我國的誠信缺失與體制轉軌有直接聯系。在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社會經濟運行依靠權力維系,通過指令與計劃建立經濟秩序、配置資源,不存在競爭,搞損人利己、假冒偽劣的空間很小。市場經濟關系要靠契約維系,而遵守契約離不開誠實守信。這就需要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誠信秩序,但這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加之改革不到位、體制不健全,因而弄虛作假、損人利己的空間和機會比較多,失信行為更容易發生;第二,政府職能錯位、缺位,行為不規范。如某些政府官員以權謀私、弄虛作假的行為損害了政府形象,地方政府出于地方保護主義而對假冒偽劣商品包庇和縱容,一些地方政府上的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等;第三,信用管理制度和法律不健全;第四,對失信行為的處罰力度弱,守信收益小,失信成本低,以致“劣幣驅逐良幣”、“李鬼打敗李逵”的現象時有發生。此外,傳統文化道德的作用削弱或喪失、新的文化道德體系還未建立等等,也是誠信缺失的原因。
正確認識誠信缺失的原因,可以澄清一些認識誤區,并對癥下藥,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真正解決誠信問題,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