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是一項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新型事業,需要國家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激勵優惠政策大力扶持。.開發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就必須走良性循環的發展之路。另外,還要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有利的社會環境,使各級領導和廣大社會公眾,都能認識到開發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規燃料的重要性。為此建議:
一、要依靠科技進步,大力提高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開發設備的制造能力,大力推進太陽能、風能發電設備的國產化進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產業技術含量高,涉及的學科多,必須依靠科技進步,有自主開發的技術支撐。大、中型風力發電機組的研制,涉及空氣動力學、流體力學、微電子、自動控制等多種高新技術,應當列入國家計劃,加大投入力度,組織跨行業聯合攻關,以加快突破技術瓶頸,盡快研制和生產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風電設備,減少對進口設備的依賴,以降低風電場投資成本。同時,要在國家的支持下,促成多部門的聯合開發。比如,為進一步開發利用太陽能,就需要實現太陽能研究的跨行業發展,促進太陽能企業、建筑節能與房地產的緊密結合。
二、國家應根據還本付息微利原則,合理測算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上網電價,并在初始階段給予政策補貼。以風電來說,電價是開發利用和發展風電必須突破的“瓶頸”。由于我國風電設備主要依靠進口,再加上風電場規模小,聯網和道路交通設施等方面原因,風電場建設的前期投入大,風電的初始成本普遍較高。在當前國內綠色電力消費意識還比較淡薄的情況下,需要國家給予一定的政策補貼,使投資者有錢可賺,以促進風電場上規模,加快發展。
三、要降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設備進口關稅和發電經營的增值稅率。以風電為例,我國風電廠建設投資的75%是用于購買風電機組,而目前我國風電設備90%以上都從國外進口,設備進口稅進一步提高了風電機組的價格,從而也加大了風電成本。另外,目前我國雖然對風電企業實行增值稅減半征收政策,但由于風電沒有增值稅進項抵扣,實際上風電企業所繳的稅并不低。
四、要加快電網配套建設,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的電及時入網。我國風能資源較好的地區,往往又是經濟發展緩慢的地區,所以當地的電網建設也比較薄弱。比如,新疆是我國風能資源最好的地區之一,但該地區是獨立電網,和內地不相連,而且其內部電網也劃片分塊,相互之間屬于弱連接。為此,國家應盡快制定一整套支持電網公司進行輸變電設施建設和改造的政策,運用市場化手段鼓勵電網公司支持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并網發電。
五、氣象部門要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積極提供技術咨詢和資源評估。氣象部門要建立太陽能、風能等氣候資源的監測評估系統,開展太陽能、風能的變化分析,有條件的氣象部門還可以建立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清潔能源開發利用的示范點。由于太陽能和風能受天氣氣候的影響,具有明顯的隨機性和不穩定性,所以在太陽能和風能的開發利用過程中,應十分重視氣象部門的作用。所以,在風電場的選址建設中,要吸收氣象部門的專家參與,充分發揮氣象部門的作用。